荀庆秋认识他。
前世也是这样的情形,不同的是,前世他是跌入湖中,而自己正好陪着世家发小瞿澍在濉湖游舟。
见他躺在湖面一动不动,自己和瞿澍虽内心害怕得厉害,但还是让家丁将他打捞了上来。
等人上了岸,家丁发觉有气,她们便吩咐下人给他细心包扎了伤口。
怎这一世这人出现在了这里?
还是说,这人天生如此,诸多不幸?
荀庆秋想得天马行空,手上慌慌张张地摩挲男子身上的伤口。
倏然,李承澜睁眼,抓住她的手腕,“谁!”
荀庆秋痛得惊呼。
李承澜看向荀庆秋,方才还迷蒙的眸子陡然清楚起来,“是你?”
这下轮到荀庆秋愣住了,这一世,她和这个男子还只是第一次见面,他是如何知晓自己的?
“你认识我?”
李承澜抿唇,看了她半晌,才摇了摇头,“不认识。”
只是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还是看着荀庆秋,似要将她瞧出朵花来。
荀庆秋没有注意到李承澜的异样,只一瞬不瞬地盯着他的伤口。
流淌的鲜血,就像前世自己拿着剪子刺进晏仲胸口迸溅出的猩红。
那些记忆就像打碎的瓶子,忍耐的恐惧一瞬间流淌出来。
荀庆秋颤巍巍地递上锦帕,“你受伤了”
察觉她的害怕,李承澜脸上闪过一丝愧疚,“抱歉,吓着姑娘了。”
荀庆秋白着脸摆手,“无妨,无妨,郑公子你还是快包扎伤口吧!”
声音又细又柔,像小猫叫一样。
李承澜愣了愣,突而一笑,霎时万物失色,唯有那逼人俊逸的眉眼浓厚如墨在荀庆秋眼波蘸开。
庆秋听到怦然的心跳声。
沈家能成怀岭一带大族,除去家中出过五个进士,四个在朝为官之外,还是因沈家男子貌若潘安,各个俊逸,其中容貌最为出众的便是长房的二爷沈霁。
荀庆秋原以为世间美男再美也不过二老爷那般了,可是见到这个男子,荀庆秋才觉古人诚不欺她,果然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荀庆秋低头敛住满脸的红,只是这么一低头,就看见李承澜为了包扎伤口坦露的胸膛。
荀庆秋呀得一声,红霞自砰砰的心底节节攀升,直冲头顶。
李承澜抬起头,见到红得像秋天枫叶般红的荀庆秋,讶然一下,随即明白了过来,连忙遮住身子,尴尬一咳,“失礼了。”
荀庆秋低着头几乎埋进胸口里,“郑公子既然无事便好,我还有事,就先告辞了。”
说着匆匆起身。
“姑娘今日救郑某一命,大恩大德,无以为报,还请姑娘报上家中地址,让郑某能够改日登门拜谢。”
荀庆秋连忙摆手,“公子言重,我只献出一方锦帕罢了,其余什么都未干,如何担当起公子所言救命恩人一词。”
说罢,她又后退一步,两人如此相隔出一道青石甬道的距离。
两人都过了同席的年纪,不能再像小孩一般随心所欲的逾矩。聚书库jushu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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