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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将和猎手们撒鹰纵犬正在田野里激烈角逐,几位公子哥儿却半躺在林中树荫下,懒洋洋的边休息边喝酒,为什么他们出来游玩,却失去打猎的兴趣?

一个身穿棉花衣、脚踏鹿皮短靴的青年愤愤地把残留一半酒的杯子甩出去:“照他的法,明天咱们都得上前线,拼命去砍人头。哼,谁的头愿意让你砍?说不定别人的没砍到,先把自己的闹丢咧!想起来就让人心烦。”

又一个青年喝了一口酒放下杯子笑了:“甘则,你不是一向以武艺高强自诩吗?怎么倒怕上战场啦?”

甘则瞪了他一眼:“公孙梅,你傻呀?战场上不同在校场比武,那是枪枪见血,刀刀吃肉,不是你死,便是我活,你这样的小白脸上去,更是给人家当立功的材料!”

公孙梅面容姣美如少女,穿一身素白,更显得亭亭玉立,据说他妈“梦梅”而生他,所以取名“梅”,祖父公孙贾官居太师,是太子驷的老师,地位显赫,对这唯一的孙子溺爱无比,在女人堆里长大的公孙梅身上更多的是女儿气,他本对游猎这类粗野的玩法没什么兴趣,是被表兄嬴飞拉出来散心的。听甘则讥笑自己,便一撇嘴:“你别吓唬我,我不上战场,谁又奈我何?反正立功与否,我照样活。”

“你不上战场?”甘则冷笑:“按他的法,谁的服装上没有军功绶带,就只许穿麻布衣服、老羊皮袄,连车上都不许画彩漆、挂银铃。你还想把自个儿扮成一朵花儿似的呀?没门儿!”

不许穿鲜美的衣服往俏里打扮,还真戳中了公孙梅的心事,不由得蔫了。

“那怕什么?咱们有钱啊!”正在旁边照料他们吃喝的郑贾忙上来打气儿,他是大商人郑朱的儿子。按当时的“阶级划分”,“士、农、工、商”,商居末位,但郑朱太有钱了,每年可上缴国库几百万的“利税”,对各位公侯重臣也孝敬不断,所以虽然“成分”低劣,却仍可锦衣玉食。儿子郑贾也仿效父亲用钱开路,结交这些公子少爷们,而这些豪门子弟显然“根正苗红”,并不把这个“人”放在眼里,他的“钱”却是他们恣意挥霍之必需,因此双方一拍即合,使郑贾得以“附骥尾”,可也不过是在游玩时给人家当“仆夫头儿”,但在世俗眼里,却能提高他的社会地位,得以“狐假虎威”,而这也正是他花钱所求的,所以在他的思维中,“钱”能弥补任何不足:“没军功没关系,咱们拿钱啥子都买得到!”

甘则厌恶的骂道:“你懂得个屁!军功只能用敌军的人头换!你有多少钱也没用!休说钱,便是我们这些宗室子弟,三年无寸功,就要削籍为庶民,你们这些四等公民在他眼里就更低劣了,被看作是不劳而获喝民血的寄生虫、虱子、臭虫!懂吗?他规定你们所有男丁每年必须到军队服百日杂役,不得雇人替代。嘿嘿,可也好,只管侍候大爷们的马,不打仗!”

这下子所有的人都蔫了:秦人虽然剽悍,但这些贵族子弟,在骄奢淫逸的生活环境中已兑化变质,只想玩乐享受,谁愿披坚执锐、餐风露宿、出生入死的去保家卫国、扩展疆土?所以他们对剥夺了自己优越特权的“新法”非常不满而他们的父、兄辈,因为“新法”不仅动摇了他们高高在上、倨视苍生的尊贵地位,更严重的还是将更改他们视为金科玉律、习以为常的旧法统、旧观念。正所谓“江山易改,秉性难移”,习惯势力与各种利益结合在一起,要想触动它,就比挖了他的祖坟还难以忍受!

于是他们不断向秦孝公指责商鞅的“新法”:“误国、害民”有如“洪水猛兽”,将危及秦国的统治。秦孝公苦口婆心地向他们一再解释,他们反倒连秦孝公也指责在内,秦孝公却又不能动用“君权”简单的惩处他们,感到非常为难。商鞅却胸有成竹:“让臣跟他们谈谈,保证让他们心不服也得口服,不能再阻挠新法的推行!”

一场有关“新法”的大辩论,不可避免的势必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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