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他在应天府书院求学,将来有的是机会接触。
“官爷可是饿了,尝尝烤好的羊肉串。”陶宏连忙上前递了台阶,避免他尴尬在原地。
捕头丁哲脸色略有缓和,手不自觉的就接过肉串:
“我等正是奉张推官的令,前来巡夜。”
“哦,是吗?”
方才上完厕所,隐没在黑暗当中的张亢。
他拖着略微肥胖的身体,施施然的走到捕头丁哲面前:
“我怎么不记得有此事啊!”
丁哲当即亡魂大冒,站都有些站不稳。
他连肉串都没来得及咽下去,一下子就跪了下去。
“回推官的话,小人一直谨记推官教诲,带着兄弟们夜里巡逻,不敢懈怠。”
张亢见丁哲跪在地上,双手背后,全然不见胖乎乎一脸笑意的模样,而是冷声道:
“丁哲,我屡次提醒你莫要伸手,今日我若不在此,怕不是又起了敲诈勒索的念头!”
“小人不敢。”
丁哲连忙赌咒发誓。
他就是以为许久无人的院子有歹人,恰巧带兄弟们来查验。
绝不敢胡乱生事!
“明日带着水火棍来此前堂门口,打你二十辊,以儆效尤。”
张亢指着丁哲的鼻子道:
“若是再让我知道你敢胡乱伸手,欺压百姓,别怪我扒了你身上这身皮,滚蛋。”
随着张亢挥舞衣袖,丁哲连滚带爬的走了。
陶宏连忙拿起一把羊肉串,追了出去,递给几个捕快路上吃。
无论如何,都是小鬼难缠。
“俺真没想到会这般块就用到了张推官当俺的背景。”
宋煊请张亢坐下:“看样子是有人想要伸手了。”
张亢也明白,宋城县衙里的消息极为灵通。
宋煊了近两百贯来购买房产,足以证明其有实力。
有钱没背景的少年,初来他乡,那就是待宰的肥羊。
不管是官面还是破落户泼皮都想要来分一杯羹。
这是第一个,但绝不是最后一个。
张亢只希望明天的杀威棒能够起到一些作用,尽量避免有人前来。
“十二郎,你养狗倒是对的。”张亢同样站起身来:
“还是训练一二,这些狗勿要随意吃外人的食物,免得糟了暗算。”
“就算我知道你不在意这些琉璃,可旁人见财其歹心这种事,是防不胜防的。”
“是啊。”
宋煊也轻微颔首,用上十贯钱相当于月薪三四千就能雇佣人去卖命,更不用说一个玻璃杯价值数十甚至上百个十贯钱了。
“张推官的劝告,俺也曾听老人说过相似的话。”
“哦?”张亢面露疑色,难不成是晏知府所言?
“以余观之,钱之为钱,人所共爱,势所必争。”
“骨肉亲知以之而构怨稔衅,公卿大夫以之而败名丧节,劳商远贾以之而捐躯殒命,市井交易以之而斗殴戮辱。”
“乍来乍去,倏贫倏富,其笼络乎一世者,大抵福于人少而祸于人多。”
“尝熟视其形模,金旁着两戈字,真杀人之物,而世人莫之悟也。”
可是听着宋煊的话,张亢忍不住眉头抖动。
这是方才我说的那个意思吗?
我话里没有这么多意思啊!
“嗯。”张亢连连颔首:
“不知道是出自谁之口,我也想去拜见一二。”
宋煊摊手道:“张推官,俺是在路上听一个老人说的,不知道他现在何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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