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你的努力不如上面人替你说一句话,不过如是。
当然,除此之外也很难享有什么特权,毕竟就他所知自个学院里还真不少卧虎藏龙的。
朱未来替李哥转交钱主要因为避免尴尬,毕竟李哥成为局里唯一怀疑甲茂的人——没有之一,与之前恰好反过来,不太适合碰面。
她接受了李哥的建议,继续在此读书直到毕业。因为李区长的关系,她在局里比较自由,属于按时拿钱但自由度巨高那种弄。
吃饭聊天时,她还吐槽这次实验室给局里真的疼。
不说维修和重设保密机制,虽然除射线项目研究员掉脑袋外大家基本轻重伤,但给研究院中高层和一线员工造成的心理创伤还是蛮大的。
再加上实验出事后局里和上面层层追责,里面的人恐怕得脱层皮。
从某种角度讲,被除名的甲茂无疑躲过一劫,再加上“守秘”概念可抗占卜等的暗中窥视,只要不浪就没什么大问题。
李哥还请朱未来转述,之前所说的局里委托业务基本没影了,别多想。
倒是朱未来自己提出可以把他拉进自家商会,待遇从优。
商会,这年头有钱人用词都这么朴实无华了吗?甲茂被深深震惊到并抛出一个问号?
对此,朱大佬笑而不语。
告别后,甲茂约嘉怡出来散步。
其实在看到未接来电第一时间,他已经给所有人回复了简讯,出于保密原则仅说出差办事。
作为第一个察觉甲茂消失的人,嘉怡的关心让某人极其受用,虽然感觉很可能是对之前帮忙的感谢。
要知道,寝室里三位舍友都没有第一时间感觉不对,甚至丁涛也只是在后来发了条消息询问是否回寝室。
所谓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危难关头可见一斑。
之前朱未来跟嘉怡透露甲茂代表某个社会组织出差办事,甲茂捡能说的补充一二,包括有刁民想害朕、看了动作大片等等。
谈及开公司遭阻,嘉怡眼前一亮:“你是想开公司到国外办业务?是要开律所吗?”学法学不是谁都可以开律所,旱涝不保收啊。
甲茂:“不是……可能会有跨国法律业务,不过最主要是想去国外做点商业情报、咨询调查那种。”
夏国没有合法的私家侦探,《诉讼法》也没有规定有“侦查权”,调查取证权利仅限于公检法机关以及律师,与国外区别很大,稍不注意就可能涉及侵犯隐私权。
另外,《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企业使用非法手段获取商业情报,《民事诉讼法》禁止非法证据,《刑法》对侵犯商业秘密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按照国内法律大部分商业情报公司都游走于灰色地带,随之而来的是情报市场的供不应求和高额利润。
国内某咨询公司曾挑选数名专家进行访谈并纳入专家数据库,实则是打着免责的幌子骗取其掌握的国家机密和情报。
还有一些看似合法的公司会联系国企的研究员,通过利诱和某些变通方法要求接受咨询,甚至到公司下载窃取机密文件并盗出。
作为法学研究生甲茂并不打算在国内从事商业咨询业务,最多是公开数据整理和提点建议。
国内使用超能力难免有风险,从国外“取经”归来利国利民,填补国家空缺真可谓势在必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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