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男子眉头一压一抬,显露出浓重的好奇和疑惑。
这可是地支肉,鬼祟的肉啊,就算人吃了侥幸不死,可哪有那么多供你吃十几年?
此刻,隔壁牢房看戏许久的张麻子叫喊道:“大人,他也是癔子,以为自己一辈子都生活在外面,还觉得人该白天睡觉,晚上出行哩。”
白晓闻言皱了皱眉,他几时说过后面那句话了?人应该日出晚归,这才是常识,反过来那就是白坪村的作息习惯,不是他本人的观点。
好歹前世正常生活了快三十年了,怎么会连这种事情都不懂?
“好啊,很好啊。”男人连连点头,面色喜不自收,“我叫常远,乃是守夜卫掌旗使。”
男子自报家门,目光灼灼,犹如看待宝贝般盯着白晓。
“见过常大人。我叫白晓,白坪村......哦不对,我的记忆是错的,我不知道我是哪儿来的。”
白晓很有礼貌,同时也不忘撒谎。
要是还坚称自己是白坪村生人,万一眼前这人反悔了怎么办?他可还记得常远说了,吃了这肉,就能放自己走。
这个机会岂能错过?白晓要回原来的地方找消失的村子。
洞西城很繁华,牢里的生活也的确比白坪村安逸,毕竟犯人们还能吃到窝头糟糠啥的,比村子里的特色食物好吃得多。
可是就算如此,白晓也深知做人不能忘本的道理,外面的花花世界固然美丽,他就算心生向往,至少也要回去说一声,征得村里人的支持嘛。
然后再过来挣大钱,买大房子,事业有成之后,回去风风光光地娶娟娟过来,把她接到城里住。
美好的畅想在脑中构建,白晓神游天外。
“跟我来吧。”
常远沉声道,打断了白晓的幻想,他站直身子,抬手示意白晓起身。
“这是要放我走了?”
白晓暗忖,随着常远走出了牢房。常远七拐八绕,两人并未走出监牢,而是来到了一间单独的审讯室。
“进去吧。”常远的语气不容置疑,白晓缓步走到门口,却看到了审讯室内,墙壁上挂着琳琅满目的刑具。细看之下,斑斑血迹有深有艳,一层盖着一层。
白晓心中升起了一股不解,踌躇间并未直接走入,而是转头问道:“你刚才不是说,吃了肉就能放我走吗?这是干嘛?”他一指里面那充斥着恐惧意味的漆黑房间,面上没有惧怕,有的只是疑惑。
“这都不怕?”
常远对白晓的心性愈加满意,他呵呵一笑:“别担心,我只是要找个方便谈话的地方,不是来折磨你。”
他对着白晓,没有一点官差架子,反而面带笑容做出“请”的动作。
“哦。”白晓还是奇怪,要放人就放人,怎么还要谈话。他又没犯法,也没有需要交代的罪行,有什么可值得聊的。
待白晓步入审讯室,常远紧随着跟了上来,顺手带上了门......
白晓在昏暗的审讯室当中站定,当他转过身时,却看见对方不知何时掏出了一把短刀。
“咦?”
白晓还未发问,电光火石间,常远挥刀了。
白晓只感觉自己右手一沉,手铐不知为何加重了一筹,还有股力道带着他的右手向下坠。
接着就是听见了一声轻微的闷响。
那是白晓左手落地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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