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网址:sk.x3qdu.com

从鼓舞队缴获的两只人皮鼓,其鼓面是以第一个被害人新月和第二个被害人小玉的皮所制,这是林若仔细对比收缴的皮鼓与三个案发现场残留的人皮后发现的。

制作鼓身的头盖骨和制作鼓槌的腿骨,也分别属于新月和小玉。

也就是说,凶手杀新月和小玉后剥皮制鼓,是为了练习制作手法或是试验人皮鼓的效果。杀丁元娘后剥其皮、取其骨,用以制作成皮鼓,才是凶手的目的。

得到最“完美”的人皮鼓后,先前为了练习或试验而制作的人皮鼓,也就没了用处。凶手没有选择将其藏匿起来,而是堂而皇之地将那两只人皮鼓混入普通牛皮鼓之中,通过中人,送至佟记琴坊寄售。凶手为何要如此行事?

张子初努力将自己代入凶手的情境,杀人、剥皮、制鼓。如果他是凶手,而且是个理智、聪敏之人,必定会选择将用于练习或试验而制的两只人皮鼓藏匿或销毁,如此,只要自己不露头,官府就会束手无策。

将两只人皮鼓和另外两只牛皮鼓一起交给李山,托其将之送至佟记琴坊寄售,于凶手而言,无疑是下下之选。一只皮鼓,卖价再高也不到一贯钱,但寄售人皮鼓的风险却是巨大的。

官府一旦发现大鼓的鼓面是由人皮所制的,那么就可能顺藤摸瓜找到凶手。实际上,张子初他们之所以开始排查制鼓手艺人,也的确是因为林若发现了端倪。

试想,若是朱府请的鼓舞队并未购入人皮鼓,那么官府就很难将杀人剥皮案同制作皮鼓联系起来。如此,对于凶手来说更加稳妥和安全。

张子初左思右想,苦思冥想,却始终无法想通,凶手为何捡了芝麻而丢西瓜。

另外就是凶手的动机,以二八年华的女子之皮制鼓,是用来做什么呢?如果只是如林若随口提到的、如她那爱搜罗女子长发的邻居一般,为了收藏而制作,那为何并未收藏头两只人皮鼓呢?

两只被凶手舍弃的人皮鼓,并没有任何破损或脏污,可以说毫无瑕疵,若只是为了收藏,那么那两只人皮鼓应当也是符合收藏标准的。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