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菜虽然很平常,但吃在嘴中很有感觉。
这就是家的味道。
吃着,周顺却是说道:“嫂嫂,大哥和父亲在地里,那一会儿是将饭菜打包送过去吗?”
“嗯,来回有些远,一会儿仔仔回来拿去!”
“仔仔!?”
闻言,周顺疑惑,这又是谁?
方氏看着周顺,笑道:“仔仔是你哥的儿,已经三岁了。”
“啊!”
“哥的儿子,那不就是我侄子嘛!”
“我当幺爷了!!!”
一愣,周顺随即一喜。
应该想到的,大哥和嫂嫂成家多年,应该有儿女的。
“我吃饱了。”
周顺三下刨完碗中米饭,便是说道。
“嫂嫂,就麻烦你待会儿把饭菜打包好,我给爹和大哥还有仔仔送过去就行,天气热,就不要让仔仔来回跑了。”
“不,小孩子就喜欢跑,你才刚回来,你歇一歇。”吴月娥闻言也是说道。
“是啊,二,你就歇歇,我看你这些年出去都瘦了。”
方氏也是说道。
“诶,不累的,我就是想去看看爹和大哥,也看看我这个侄子,我等不了啊。”
“我当幺爷了!哈哈。”
周顺笑着说道,方氏和嫂嫂吴月娥都笑了起来。
“好,那就辛苦小叔跑一趟了!”
吴月娥说完,也是连忙吃饭,等方氏吃完之后收了进去,开始收拾打包饭菜。
坐在板凳上,周顺看着房屋四周,破败的气象尽显,屋顶也早已开裂。
他走出去看了一圈,回到屋里坐着,询问道:“娘,我这些年托人带回来的银钱,家里收到没有?”
“收到了,你怎么送回来这么多,你在外边不得花钱用钱啊。”
方氏闻言一愣,便是说道。
“没事,我花不了多少钱,吃饭主的宗门都是包了的。”
“既然都收到了,我不是让你们买田、建房子用吗?”
“怎么这屋子比以前是要旧,都成危房了。”
周顺说道。
方氏却是道:“买田建房干什么,田里租着老李家的地的,花不了多少钱,这房子也都能住的,也没必要花那钱建房。”
“你带回来的银钱,娘都给你存着的,你以后要用钱的地方还多。”
周顺闻言,知道二老是为了他好,但他也很无奈,他们就是惜钱,碰到要花钱的就舍不得。
“存着干什么,这就是专门让你们用的。”
“我成亲还早呢,我自己有钱的,你们就别操心了。”
方氏一听,说道:“你有什么钱,在外边多辛苦我和你爹都是知道的。”
“娘和你爹的年纪也大了,花不了多少钱。你也二十岁了,村子里同你一样年纪的,儿子都满山跑了。”
“我和你爹现在什么都不想,就想着你能早点成家,然后生个儿子。”
听着方氏的话,周顺听不进去一点。
“这哪儿跟哪儿,成亲成家还早,我就想在您和爹身前孝顺您。”
“不说了不说了,爹和大哥他们在地里也饿,我先给他们送吃的过去。”
说着,周顺便是站起身来。
吴月娥也从厨房里出来,提着一个篮子。
周顺看到,篮子里是几张烙饼,里面还有馅儿,还有一壶水,用一张干布盖着的。
“我先给爹送吃的去!”
“你跑慢点!”
“知道的!”
一溜烟,周顺便跑没了影子。
脚下生风一般,不多时,便来到田野间。
周顺提着一个竹篮,行走在田地上,四处张望着,找寻父亲周圣荣和大哥周孝的人影。
虽然他带着重生的记忆,但他也是从小生活在这里,故土难离。
如今也回来了,再次见到了熟悉的一切,儿时的记忆涌现在脑海中,仿若昨日他还在这乡野之中一般,一回首,他已经二十岁了。
乡村农户都是熟悉的,谁家有几口人,村子里的人都清楚。
要是来了外人,自然也一眼认得出来。
看到周顺提着个篮子,众人自然引起关注,但也只是远远的在地里看着,没人上前搭话。
周顺外出十年,自小离家,寻仙问道拜入飞玄门,虽然是一个杂役弟子,但他好歹也是经受正宗仙门规培的,气质这一块拿捏得很好,他的容貌也很出众,虽有些粗糙,但仔细看也是细腻白皙的,与他们这些在地里耕作了几十年,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户自然格格不入。
见到陌生面孔,他们自然生疑,但也不敢贸然上前搭话询问。
他们怕是外边来的大人物,要是不注意惹恼了他,只怕吃苦遭殃的还是自家。
乡野之间,农户人家没什么财力和物力去识字读书,但他们一个二个都是老狐狸,心里的算盘打得门清,个个都精明得很。
他们哪怕没有什么大志向远见,但也清楚不惹麻烦这个道理。
周顺一路上悠悠走过,很快便看到一条蜿蜒的溪流,那便是从牛头山中流出的溪水,村里人取名牛头溪。
溪水不深,一眼也能看到底。
也不是很宽,约莫两米左右,算是一条小河。
溪流的两侧都被开垦出大小不一的稻田,田中水便是溪水引入,稻谷饱满,每一穗子粒不少,风一吹就唰唰作响,放眼看去一片金黄。
牛头山李家村也正是依托这条牛头溪,几十年来养育了这村子上上下下几十户,几百口人。
记忆中自己家的那田却是离这牛头溪较远,耕作起来很辛苦,天干缺水的时候,是爹和娘一锄头一锄头的挖出一条沟来引水进田里的。
也是父亲和母亲,辛苦劳作,养活一家四口,养活了他。
提着篮子,走在田坎上,远远便瞧见那远处的田里站着几道身影。
其中一道身形魁梧,定睛一看,同记忆中自己哥哥周孝那身影重叠起来。
便是哥哥周孝。
周孝、周顺,孝顺,寓意兄弟两个孝顺。
周顺加快脚步,却是停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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