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众与庆国走私的事情,宁安早就知道。
甚至他完全也可以将这笔钱私吞下来,这是个极为庞大的数目,只一年的利润,就足够他潇洒的活几辈子。
但宁安志不在此。
钱,他现在已经不缺,要再多也没有意义。
宁安要追求的是武道的极致,而不是这些黄白之物。
眼下组建大雪龙骑要花的钱太多了。
除了士兵的军饷更高之外,装备、武器、马匹也都是最好的,这当然十分烧钱。
战豆豆虽不会从中阻挠,但以太后守财奴的性格,难免会施加障碍。
宁安这么做,就是为了定太后的心,好让大雪龙骑的组建能顺利进行。
毕竟进度虽快,宁安也还是嫌慢。
三千大雪龙骑都是成熟的战斗力,可其他七千新兵却需要磨炼,这些都需要时间。
但宁安不想等太久。
“再有半个月,人应该就能招齐了。”
“现在招来的士兵都是高手,许多还是老卒,有大雪龙骑带着,最多只需要特训一个多月,便能让他们阵杀敌······”宁安心中思忖。
若是让别人知道他的想法,恐怕要嘲笑他异想天开。
毕竟训练士兵非一朝一夕的功夫,哪怕练三五个月,了战场往往也是当炮灰的。
但宁安却有这个自信。
兵不在多,而在精。
战场厮杀,靠的更多是一腔血勇。
兵法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也难有成效,打仗无非四个字:兵强马壮!
宁安要组建的这支大雪龙骑,更是将这四个字贯彻到了极致!
训练时间虽短,但有三千大雪龙骑的带领,战场根本乱不起来。
一万大雪龙骑,哪怕是对付十万普通骑兵,都可以战而胜之!
虽然其中有七千不是正宗的,但是也是宁安精挑细选的。
再加三千正宗大雪龙骑兵带着训练,足以发挥七八成实力。
在冷兵器的时代,这样一支精锐部队,就是最恐怖的杀器!
······
齐国都城外,校场。
七千名披坚执锐的大雪龙骑排开阵营,金色的阳光照在他们的盔甲,熠熠生辉。
宁安身披玄甲,手持长棍,骑着一匹毛发血红的高头骏马在阵前巡视。
一名名士兵的目光不由自主的向他投来,目光中都充满着崇敬之色。
他们既是为了报效大齐而来,更是为了追随宁安而来!
这段时间,宁安亲自操劳征兵事宜,也亲自带着练兵,这里的每个人都对他十分熟悉。
可越是熟悉,他们对宁安的崇拜就越发无以复加!
自古寒门无贵子,宁安甚至连寒门都算不,他连门都没有。
如果不是还有个户籍,在这时候对这种人的称呼,说好听点是流民,说难听点就是流氓。
如此低微的出身,却力压一众勋贵世家子弟,夺得武举头甲!
面圣当日受皇帝看重,当晚就打了齐国最有权势的两个大臣!
宁安着实嚣张!
可他的嚣张,也正是其魅力所在,令女人爱慕,令男人崇敬。
阵前,感受到一名名新兵灼热的目光,宁安面容冷峻。
“将士们!”
宁安话音方出,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聚精会神的听着宁安训话。
“你们,都是我大齐的精锐!”
“我大齐地大物博,人文荟萃,英才辈出,然天不眷我大齐,北有荒漠蛮族,南有庆国恶虎······”
许多年来,齐国的地位十分尴尬,可谓面临着内忧外患,两头受气。
虽没有大战,但侵扰却一直不断,为了稳固局面,朝廷也一直都是委屈求全。
在场的哪个不是意气风发的热血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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