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魈山。
以山势险峻,兽群众多为名。
几十年前,山上随处可见觅食的野兽,后来不知为何,它们仿佛约定好似的,在某一天不约而同的消失了。
自那之后。
山贼便入驻占领了这里。
此处为边境,加上最近跟邻国的关系滑至冰点,所以不太好大规模出兵剿匪。
这才让他们活到了现在。副官介绍完后,看向身旁。
身旁那人剑眉星目,模样俊秀。身着褐色盔甲,骑着高头白马,目光直直望着山顶。
那是山贼大本营的位置。
副官清清嗓子,接着道:“将军,我觉得咱们没必要上山剿匪。一是容易遭受埋伏,二是浪费行军时间,如果被元帅知道了,保不齐…”
“保不齐什么?元帅若要责怪,让他找我便是。”沈飞语气强硬,表情冰冷。
“找你?就算元帅真要责怪于你,恐怕也只是罚俸数月,做做面子功夫罢了,到了最后,还不是得我们出来顶包,以儆效尤。”闻言,副官撇撇嘴,心里泛起嘀咕。
目光灼灼望着山顶,沈飞不由得攥紧的拳头,心中痛骂起来:“可恶的山贼,真是坏了我的好事,最快一月后,商盟的人就要抵达芬顿,举行集会。”
“这可是一年一度的盛宴,到时会有各种宝物跟魔导器现世,如果作为主角的洛尘不来,那我的计划岂不是要泡汤?”
是的,沈飞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他是穿越者。
数月前来到这里。
继承了原主的身份和记忆。
他前世是一名外卖员,工作繁重,难以闲下来好好娱乐,所以自是没玩过“圣歌”这款游戏。
但他酷爱阅读网络小说,所以一穿越,就疯狂找寻主角的身影,想要抱大腿,当混子。
提问:是不是每本小说中,主角几乎都有一个胖胖的哥们?
提问:是不是到了结尾,主角身边的人几乎都鸡犬升天,过上了惬意的生活?
所以。
刚穿越时,沈飞就下定决心。
要将附庸的理念贯彻到底,构建新兴格局,在保质保量的情况下,尽快推动剧情发展,寻机缘,找秘宝,促进主角提升实力,以应对将来的危机。
他的格言可以精简些。
省流版:找到主角,和他交好,释放善意,等待报答,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抱大腿可真是件美逝。
可现在。
沈飞的计划受到了重创。
主角洛尘被人偷袭,当下奄奄一息,星海更是受损,没個四五月根本好不利索。
可一个月后,集会就要召开,这是天大的机缘,不容错过。
如果想尽快痊愈,只有去光明教会,请求主教级别的治疗系法师出手。
要请来主教,必须付出很大的代价,例如人情,或是珍贵魔导器,每当想到这,哪怕是身为将军的沈飞,也感觉有些肉疼。
“饮汝血,啖汝肉,也难解我心头之恨!”沈飞牙关紧咬,眼中满是怨恨和愤怒。
此时的他只想杀上山寨,把罪魁祸首抓住,让对方后半生沐浴在悔恨中,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深呼一口气,沈飞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接着扭头面对士兵们说道:
“这帮山贼昔日横行无忌,对当地造成了难以言喻的伤害,今天我们就要为民除害,将这座山贼营地拔除。”
“第一个杀进营地的,我个人出钱赏1000洛克,除此之外,每个山贼的人头,都能换到50洛克。”
此话一出。
所有人眼里都冒出精光。
他们一个个脸上挂满了贪婪,不断吞咽口水,有些不敢置信。
要知道,正常士兵每人每月才能领到100洛克,而现在,只要杀个土匪,就能领到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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