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警察蒙了,刚开完枪的硝烟味还清晰留在鼻腔,但枪呢?!
「子弹!」洛SIR提醒两个手足。
二人马将‘火爆’的身体摆正。
大腿处一看就是枪伤。
而且由于是抵在裤子开的枪,伤口周边的西裤被枪口火舌烧黑。
伤口贯通到大腿后侧。
地板还有一个弹孔,但里面什么都没有!
没有子弹……
「全部带回差馆!」
洛SIR没了办法只能见步行步。
西九龙警署口供房内。
洛达志双手抱头神情迷蒙,一头雾水。
在场所有人的供词出奇地统一:
旺角陀地忠义堂辣椒洪与林遇风争卡座发生口角,被‘牛精’打伤。
然后‘火爆’回头寻仇出手打林遇风。
随后二人扭打倒地,的确听到一声枪响后‘火爆’大腿出血。
警察就到了。
除了‘火爆’一口咬定是林遇风开枪打伤了自己之外。
在场所有人都一致表示:‘没有见到枪。’
现场人证全部释放,‘火爆’送院,林遇风作为重点犯罪嫌疑人被扣留。
但现在无论是枪还是子弹,全部找不到!!!
鉴证科的伙计也为林遇风做了硝烟测试。
林遇风手、身连一丁点硝烟反应也没有!
但是,就连刚才抓捕林遇风的两名警员身也有些微的硝烟反应!
当然没有反应。
这是林遇风花了很长时间摸索出来的异度空间技巧。
他可以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换衣服。
早前开枪时,他专门戴了战术手套。
被抓捕后,已经将全身下的衣服连内裤、袜子和皮鞋,都换了套新的。
同款同码,一模一样。
「洛SIR……」
辉仔小心翼翼推门,试探性叫唤了他一声。
洛达志痛苦抬头。
「白头鬼……戴律师……到了。」
「丢!」
律师可以单独与嫌疑人谈话。
必须清场,不得录像录音。
10分钟之后,戴律师离开。
林遇风依然被扣押。
30分钟后,西九龙警署报案中心有一位‘热心市民’登门提报。
呈了一把‘大黑星’和一粒子弹。
说是在‘火爆’停在新花都门口,没有锁门的私家车内捡到的。
实在是有够‘热心’的……颁个奖给他也不过份。
鉴证科连夜检验,弹道、枪管膛线全部吻合……
子弹还有‘火爆’的血迹……
一切证据表示火爆是先中了枪,再新花都夜总会的。
虽然匪夷所思,但港岛是法治社会,讲求证据。
戴律师这时不知道为什么又回来了。
在他的专业意见指引下,整个事件定性为‘火爆’自残嫁祸林遇风。
而且铁证如山,证据确凿。
警署内部流程就能结案,根本不需要提堂。
当晚林遇风无罪释放。
‘火爆’被检控‘非法持有并使用枪械’。
至于‘牛精’暴打‘辣椒洪’……
因为‘辣椒洪’不行使检控权利,不了了之。
第二天,这件事又了头条,被各大媒体大肆渲染后疯狂传播。
至于江湖内,传得更神乎其神:
警察为林遇风撑腰、
林遇风果真懂得五鬼借物、
和胜和连同林遇风和西九龙警署开始清晰旺角陀地社团……
各种版本传得天花乱坠。
最后被坐实的,是林遇风‘魔术师’这个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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