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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封打的就是这个时间差。

先前斥候已探听清楚他们的位置,这几日也一直在监视不断传回新的消息。

“孙兄,这些鞑子如此不堪一击,我看不必浪费时间各个击破了。”

“干脆咱俩各带五千人分头行动,每人灭一个算了!”

常封刚开始还有点儿小心翼翼,经过这一战算是彻底认清了草原部落的真实水平。

莫说他们现在忙着放牧没有集结,就是真的拉开架势对垒,凭自己训练出来的这一万人,打他们两万人轻而易举。

草原有啥优势?不就是马多吗?

除了马之外,其他的兵器、弓弩、铠甲之类,有一个能和明军比的吗?

以前其他明军太菜,无法弥补骑兵方面的劣势。

现在自己手下的装备,早就甩他们几条街了,不是光靠马多就管用的。

再说了,这次明军全是骑兵,马匹并没有劣势。

其实,常封首战为了检验和锻炼新兵的素质,还没有充分利用装备优势呢,否则鞑子只会更惨。

“卑职谨听大人军令!”

孙传庭一直负责训练军队,加之这一次实战,他很清楚明军的实力,并不觉得常封是冲动轻敌。

按照他自己心里所想,明军都这么强了,刚开始就应该兵分三路把这三个部落一起灭了。

即便是三千人打一个部落,明军也有绝对的胜算。

明军此时的位置距离那两个部落都在百里左右,按照正常速度,天黑时分就能到达。

但常封却没有这样命令部下。

马和人都是生物不是机器,半天一百里虽然可以赶到,可后面的战斗仍要耗费很多体力,那才是重点。

明军即便很强,也不能冒这种没有必要的风险。

他的计划是行军到离鞑子部落二三十里的地方就停下休息,等待天亮之后再快速行军突击。

经过一夜的休息,第二天再高强度战斗就没有问题了,这样可以保证损失最小。

常封追求的不只是打胜仗,自己伤亡还得低,那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战争太不划算了。

现在明军什么身份,鞑子什么身份?他们不配和明军按照同一个标准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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