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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揣着吏部任命文书离开周府之后,常封便是大明军事重镇大同总兵了。

但是吧,自己现在几乎是光杆司令孤家寡人一个。

大同是边关非常重要的几座要塞之一,长城以北的草原民族每年都会南下劫掠大明边境。

以前是蒙古部落,现在则是起源于辽东的女真部落。

能在这种地方待得住的,不仅自己要能打,朝中还得有人支持,保证不会背后捅刀子。

朝中现在好说,周延儒是次辅,他得了三十多万两银子,总得为自己说几句好话。

最要紧的是在军中能够立得住,手下必须得有几员能征善战的大将和忠于自己的几千亲兵。

对此常封早有计划,他揣着银票跑了一趟兵部和都督府,便得到了五千人马。

只不过这五千人马,稍微次了点儿。

几个月前皇太极兵临城下,明军为保卫京城损失不少,现在很多都是刚补充的新兵。

但是常封并不介意,这五千人只是充当牌面而已,从北京去大同任又不需要作战。

只要到了大同,后面的事情有的是法子。

城外的校场,常封看着形容枯槁满脸菜色的五千士兵,心中不由得一阵长叹。

“守卫京城的士兵尚且如此,其他地方就别说了。”

这些士兵太差劲了,形成战斗力恐怕得花费一些时间精力才行。

他走高台,面对五千张看向自己的脸,心里顿时有一种责任感油然而生。

这些人以后就跟着我混了,他们将为了保护百姓冲锋陷阵流血甚至丧命。

自己有责任让他们过一个不错的生活。

“将士们,本官是新任大同总兵常封!”

“你们从此刻起就是本官的亲军卫队,将会跟随本官一同前往大同。”

听完常封的话,士兵们开始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不久前他们就知道了自己要去大同,但此刻心中还是难免忧虑。

这些士兵都是来源于北京附近,大同虽然算不特别遥远,可距离京城也有近千里,此一去家里便难以照料了。

常封明白他们心中所想,回头挥了挥手,随后就有一队人陆续抬了很多箱子摆在台前。

他等待的那三天没有闲着,从现代通过石屋倒腾了很多商品过来。

这些东西在现代不值什么钱,到了大明可都是稀罕玩意儿,随便就能卖几百千两。

为了快速搞到银子,他直接做起了批发,把东西全都兑给了城中的大商铺,几天时间便赚了十余万两银子。

“打开!”

常封高声一喝,旋即,箱子一一被打开,从里面反射出刺眼的银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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