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颗血淋淋的人头,赫然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即便是刀口舔血,见过风浪的一众大佬,顿时也有些惊愕。
心狠!
手辣!
就连蒋生也仍不住对凌飞多看了一眼。
“哇,尼个扑街有种啊,陈浩南玩出火来的事情,他竟然办了下来!”
“直接将丧彪的人头拿回来了,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得到的,是个人才啊。”
“我要是有这样子的马仔,今时今日早就发达了!”
“他叫什么名字来着,尼条粉肠,我记住他了!”
其他话事人纷纷交头接耳,对凌飞是刮目相看。
在社团混的,首先是要讲义气,另外一点就是够胆色!
讲义气这个事情,谁都能够拍着胸口说不会出卖弟兄和社团。
但是要说够胆色,在年轻一辈,还真没有几个能够担得起。
够胆色,才能够在做事情的时候大小兼顾,有勇有谋!
够胆色,才能够在弟兄们都出事了之后,直接独身一人将对方大佬的人头给拿下!
甚至还如此凶狠地将人头装到了保龄球里头去。
少一点胆色的人,恐怕都不能把事情办得如此漂亮。
这一整桌的人当中,只有大B哥现在是脸色非常难看。
凌飞是他手底下的马仔,甚至都不怎么派的名号,现在却越过了他,直接在社团众多大佬面前出了风头。
这分明就是当初没有听他的行动安排,私底下去做的这个任务。
虽然是现在拿到了丧彪的人头,但也是侧面啪啪地打他大B哥的脸啊。
更何况,时间都过去好几天了,凌飞应该早就回来,却没有跟他通气汇报这个事情,明显是不把他这个大哥放在眼里。
陈浩南则是握着拳头,斜着眼瞪凌飞!
嫉妒!
本应该自己拿到彩头的这单行动,现在却被凌飞出尽了风头。
他不服气!
但是陈浩南也不得不承认,凌飞这一次确实比他做的更漂亮!
凌飞感受到了来自陈浩南的嫉妒,却毫不在意。
“蒋生,丧彪的人头奉!”
“尼个扑街敢动我们洪兴的生意,简直就是嫌命长!”
这一番话,让蒋生直接对凌飞刮目相看,好感度飙升。
社团现在最缺的就是有胆色的人才,而且还这么年轻,他当即心情大好,对凌飞也是愈发欣赏。
“好!”
“你好嘢!”
“我欣赏你,铜锣湾登龙街有我们的一个场子,现在没有人看,以后就交给你打理了,有某问题?”
蒋生直接朝着凌飞扔过来了一支雪茄。
凌飞接住雪茄,嘴角一裂:“某问题,多谢大佬!”
“好,另外社团再奖励你十万,你可得好好干!”
蒋生对凌飞的表现很是满意,大手一挥,赏了十万给凌飞。
能够让社团总大哥在社团大会,当面赏识并且给场子打理的人,这种殊荣,在整个洪兴这么多年来都没有几个。
蒋生边的一个马仔,识时务地过来给凌飞点雪茄。
而此时大B哥和陈浩南的脸色,则是越来越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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