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即,陈文便带着小结巴朝着里头走去。
而一旁,小结巴则是被两人的对话惊的目瞪口呆。
原来眼前这座夜总会,竟然也是陈文的地盘!
之前一段时间,她可是没少听飞鸿念叨。
只是始终不知道,到底是谁,有这个本事,在这个地段,经营这么大一座夜总会!
..
片刻之后,陈文带着小结巴来到吧台。
就在这时,这时,只见酒吧的负责人小张李,拿着账簿前来汇报道。
“文哥,这是今天一天的收入,我算了一下,除去成本,大概还剩下三万多现金!”
“三万多?”
陈文接过账簿,微微点了点,不禁眉头微皱,似乎是嫌少了。
一旁,小结巴则是又是大吃一惊。
一天就能赚毛利润三万多,那一个月岂不是能赚九十多万?这速度,甚至比她想象的还要快许多。
只不过对于陈文来说。
这种速度依旧不够。
一天三万,还要维持手下一百多个兄弟的吃喝,除此之外,还有夜总会的运转,以及其他地方的开销.....
林林总总下来,只能说勉强够用。
虽说要养活自己,以及手底下的这群兄弟,的确是没什么问题。
不过陈文很清楚,在港岛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要想发展,扩大地盘,玩的更大的话。
手如果不是能够随时拿出个百十来万,则根本就不够看的,也混不出来。
所以,日入三万港币,看去的确不是个小数目,但对于陈文来说却是远远不够。
这种情况下,陈文不得不开始思索起别的赚钱的法子来。
毕竟夜总会的限就那么高。
自己之前一番改革,可以说,已经将夜总会的模式,做到了极致,就算再折腾,恐怕也起不了多大效果了。
所以在陈文看来,眼下只有找找别的法子才行。
九十年代初的港岛,最赚钱的东西,无非就是那么几种。
其一,走粉加军火。
这两个东西,几乎都不用仔细去想,只要有关系,或者是一旦找到了门道。
钞票,那是大把大把的进来。
毕竟这两个东西对于需求者而言,都是极为稀缺的,而对于制造者而言,生产也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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