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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如其来的尖叫声很快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趁此机会,裴行义想也没想,直接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然而。

咱们这位原漕帮堂口掌事林五爷,是真就同一贴狗皮膏药一般,怎么甩都甩不掉!

他瞥见裴行义要溜,当下二话不说,一溜烟从地上爬起来便跟了上去。

许是先前他表现的太像个富家娈童,不少人纷纷给他让开道。

“你滚不滚!”

眼见着林念良跟来,裴行义无比火大。

当下想也没想,转身指着他大吼!

“不滚!”

谁知,咱们小林酱似乎是吃准了裴行义不会抛下自己,当下叉着腰贱兮兮开口。

见状,裴行义二话没说。

他转身蹲下,挑挑拣拣一把抄起地上随处可见的木条,满眼冷漠地看向林五爷。

林念良顿时心里咯噔。

呼——

破空之声响起!

一根婴儿手臂粗细的实心木棍在空中翻滚数圈,径直砸向林念良。

林念良瞳孔一缩!

他心里十分清楚,这要是挨上一棍子,自己恐怕不死也得修养个百十来天!

当下没有丝毫犹豫。

抱头!

下蹲!

嘭!

木条炸裂,一道惨叫声响起。

然而。

林念良毫发无伤。

他看了眼脸色铁青的裴行义,随后又扭头往身后望了望,顿时露出了一个尴尬的笑容:

“陈爷……您好像,砸着人了……”

……

格格今天很倒霉。

身为淳亲王的掌上明珠、千金闺秀,格格从来都是被人捧在手心里生怕化了的主。

也正因此,她像只金丝雀一样被圈养在深闺王府里,从未独自出过门。

但今晚上,她终于鼓足勇气偷偷溜了出去。

可没想到的是,自己第一回偷溜出门就碰上了这档子糟心事。

她时常听家里的婢女姐姐们说那些个风流才子都喜欢去的地方就是洋人租界边上的花柳巷子,那些雅词就是在那地方挥笔写下的;

于是,她假扮男装来到了此地。

可没逛一会儿,不小心撞到了俩人:

两个金发碧眼的西洋人。

其中一个身长九尺,一身腱子肉仿佛要撑爆外头套的白色衬衫,看上去应该是个拳击手;

而另一个则敞开披着燕尾服,雪白的肥脸上挂一只单片眼镜,其身上堆积的脂肪远胜家家户户新岁刚宰杀不久的年猪。

抬头望着俯视自己的二位洋人,格格连忙道歉。

“对不起……”

然而话刚出口,高个子洋人二话不说,直接一把将她推倒在地。

格格痛得发出一声惊呼。

这时候,那位洋鬼子开口了:

“#¥%……&¥@&*!E$……”

嘴里头叽里咕噜语速飞快,完全听不出来说的是哪国鸟语。

洋人话毕。

于此同时,一个字正腔圆的公鸭嗓音也随之响起。

循声望去,离俩洋人稍远处,还站着位西装革履、戴着眼镜的男人。发型肤色,妥妥的大乾子民。

这位应当是洋人的翻译。

那位翻译推了推眼镜:

“威尔逊大人说,你偷了西蒙大人的钱包趁着刚才撞他的时候,现在我们要打你一顿,然后搜身!”

他翻译完,那位身长足有九尺的高大洋人立刻双手一合,捏得骨头咯咯作响。

此人正是翻译口中的“威尔逊大人”。

闻言,格格一愣。

她什么时候偷东西了!

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当下格格想要解释。

然而这时候,另外那位满脸横肉的西蒙却走了出来。

他看着眼前瘦弱的“小白脸”,发出一声戏谑地冷笑。

偷钱包一事本就是子虚乌有,他们不过是想找个由头来名正言顺地欺负欺负这些个大乾猪猡。

刚想着呢,正好瞌睡送来了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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