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懂行的人说话,就是这么的轻松。
这路易十三,若是在普通人的手里,可能就会说,这就是一瓶酒,只不过包装好一些而已。
放在富人的手中,这也就是高级的代名词。
但是在懂酒的人手中,这路易十三代表的就是经典,和奢华。
小酌一杯,李灵均感觉就像是给自己的舌头做了一次按摩,放松舒适。
“这才是人类应该喝的东西!”
李灵均满足的说了一句,在这个时刻,他和han国那个酒鬼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嗜酒如命,有酒喝一切都不重要了。
吴明昊见李灵均喝酒之后那一脸享受的表情,不由的笑道:“李掌柜现在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喝的是毒品呢!”
李灵均闻言,哈哈哈大笑,“在我这里,这好酒,可比毒品好多了,至少我这酒还能活活血,那毒品顶多就是让人产生幻觉罢了!幻觉终究是幻觉,到底是没有现实给人感觉踏实!”
吴明昊连连点头,非常赞同李灵均的说法。“人类发明出酒来,简直是一个奇迹。酒既可以抒情,也可以消毒,更可以拉近人和人之间的距离,在华夏若是没了酒,真不知道在饭桌还能做什么!”
华夏社会,就是人情社会。很多事情都是需要交谈才能够完成的,这个时候饭局就是一件必不可少的事情。
饭局之中,酒就是重中之重。
很多人都会自带酒水,这是因为这显得对客人重视,好的酒,能够凸显客人的身份。
就像是现在,吴明昊给李灵均准备的是路易十三,这绝对是给李灵均面子。
这种酒,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拿出来的。
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都买不了这一瓶酒。
这在别人看来,就是奢侈。
很快,李灵均自己一个人,就喝掉了半瓶。
但是脸却是一点儿醉意都没有,就像是喝水似的。
吴明昊也是佩服李灵均的酒量,这可是七百毫升装的路易十三。
40度的蒸馏酒,李灵均喝的很快,按照道理来说,一般人都会有点脸红之类的表现,但是李灵均什么反应都没有,若是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半瓶酒,不是他喝的。
“剩下的半瓶,等到彻底解决完这件事之后再喝吧!”李灵均轻轻的盖盖子,不让酒味散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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