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这个岁数,还有点虚胖,三高是肯定少不了的。
生这么大的气,头晕很正常。
不过,这老吸血鬼没什么值得同情的。
自己儿子都死了。
天天靠吸这个血吸那个血,都把自己养的脑满肠肥。
真的是该死!
回到屋。
沈鹏飞抱着于海棠腻歪了半天。
就在他打算亲亲车灯的时候,于海棠有点胆怯了,选择了逃避。
年代不一样。
于海棠已经算开放的了,沈鹏飞不能要求她更多。
“鹏飞哥,我先去找我姐了。今天晚我打算回家跟我爸妈住几天。”
“有段时间没去看他们了。下次再过去,我就叫你,商量结婚的事。”
沈鹏飞点头表示没问题。
晚没有于海棠这个白白胖胖的女人陪着,确实有点孤单寂寞冷。
但她要是天天睡在身边,沈鹏飞也会觉得麻烦。
他拿出钢笔,打开稿纸,开始抄写“青春之歌”。
沈鹏飞有着全世界最超凡绝伦的文采。
他只需要将“青春之歌”原原本本的从系统中抄写下来。
再依靠自己的文采,稍微润色一下就好。
但钢笔写字太慢。
这本书足足有几十万字,可不是一件小工程。
傍晚。
于莉把于海棠叫到了屋里。
这会儿,于海棠穿着白色羊毛衫,下身灰白色休闲长裤。
左手手腕戴着手表。
口袋里还佩戴着一支钢笔。
那家伙!
不光美的冒泡。
文艺女青年的气质也是爆表。
于莉的精明干练,于海棠是远远比不了的。
但她有文化,心思单纯,正是沈鹏飞最看重的品质。
像于莉这种会精打细算过日子的女人,沈鹏飞还真的不太喜欢。
“海棠,你跟鹏飞关系怎么样了,到哪一步了?”于莉关切地问道。
她没想到,因为饭前房钱的问题,自己妹妹跟阎家闹掰了。
结果阴差阳错,找到了个好男人。
这波血赚!
“已经谈婚论嫁了,过段时间我带他去见爸妈。”于海棠红着脸道。
于莉笑道:“不错不错,鹏飞长得那么帅,人也好,工作又体面,还舍得给你花钱。咱家祖坟冒青烟了。”
“不过有一点,我看你们最近花钱大手大脚的,还是要节约啊。”
“不留点家底,一下子全挥霍完,到急用钱的时候就抓瞎了。”
于海棠神秘兮兮道:“这个姐就不用担心了,鹏飞哥说他有很多钱,花不完的那种。”
于莉翻了个白眼:“怎么可能花不完,他是逗你开心的吧?”
于海棠叹了口气。
“姐,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一旦嫁给鹏飞哥,我就跟他一起过日子,什么都听他的呗!”
“他吃肉,我跟着吃肉。他喝汤,我就跟着喝汤。考虑那么多干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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