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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这个岁数,还有点虚胖,三高是肯定少不了的。

生这么大的气,头晕很正常。

不过,这老吸血鬼没什么值得同情的。

自己儿子都死了。

天天靠吸这个血吸那个血,都把自己养的脑满肠肥。

真的是该死!

回到屋。

沈鹏飞抱着于海棠腻歪了半天。

就在他打算亲亲车灯的时候,于海棠有点胆怯了,选择了逃避。

年代不一样。

于海棠已经算开放的了,沈鹏飞不能要求她更多。

“鹏飞哥,我先去找我姐了。今天晚我打算回家跟我爸妈住几天。”

“有段时间没去看他们了。下次再过去,我就叫你,商量结婚的事。”

沈鹏飞点头表示没问题。

晚没有于海棠这个白白胖胖的女人陪着,确实有点孤单寂寞冷。

但她要是天天睡在身边,沈鹏飞也会觉得麻烦。

他拿出钢笔,打开稿纸,开始抄写“青春之歌”。

沈鹏飞有着全世界最超凡绝伦的文采。

他只需要将“青春之歌”原原本本的从系统中抄写下来。

再依靠自己的文采,稍微润色一下就好。

但钢笔写字太慢。

这本书足足有几十万字,可不是一件小工程。

傍晚。

于莉把于海棠叫到了屋里。

这会儿,于海棠穿着白色羊毛衫,下身灰白色休闲长裤。

左手手腕戴着手表。

口袋里还佩戴着一支钢笔。

那家伙!

不光美的冒泡。

文艺女青年的气质也是爆表。

于莉的精明干练,于海棠是远远比不了的。

但她有文化,心思单纯,正是沈鹏飞最看重的品质。

像于莉这种会精打细算过日子的女人,沈鹏飞还真的不太喜欢。

“海棠,你跟鹏飞关系怎么样了,到哪一步了?”于莉关切地问道。

她没想到,因为饭前房钱的问题,自己妹妹跟阎家闹掰了。

结果阴差阳错,找到了个好男人。

这波血赚!

“已经谈婚论嫁了,过段时间我带他去见爸妈。”于海棠红着脸道。

于莉笑道:“不错不错,鹏飞长得那么帅,人也好,工作又体面,还舍得给你花钱。咱家祖坟冒青烟了。”

“不过有一点,我看你们最近花钱大手大脚的,还是要节约啊。”

“不留点家底,一下子全挥霍完,到急用钱的时候就抓瞎了。”

于海棠神秘兮兮道:“这个姐就不用担心了,鹏飞哥说他有很多钱,花不完的那种。”

于莉翻了个白眼:“怎么可能花不完,他是逗你开心的吧?”

于海棠叹了口气。

“姐,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一旦嫁给鹏飞哥,我就跟他一起过日子,什么都听他的呗!”

“他吃肉,我跟着吃肉。他喝汤,我就跟着喝汤。考虑那么多干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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