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们推开门的,还是?”顾冕难得循规蹈矩的问。
二十来岁,面容稚嫩的男子犹豫道:“是我们推开的,一直没有听到老板的回答,我们担心就推开了。”
男子接着说:“那时候老板躺在地上,手臂在流血,我们着急,直接就报警了。”
顾冕往前迈了一步,道:“当时莫情玫昏迷了?”
中年女子想了想道:“应该。”
“莫情玫的保镖呢?”顾冕好奇。
年轻女子快速开口道:“一开门他就走出去了。”
年轻男子闪了闪眼眸,嘟喃道:“这个保镖看起来更像凶手。”
顾冕听到了,道:“怎么说?”
年轻男子倒也不害怕,道:“和莫老板在一起的人只有他,他不是最有作案嫌疑吗,而且一开门,他就离开了房间,没有理会莫老板,这不是做贼心虚吗。”
愤愤不满的语气,可以说是带有个人主观色彩的。
顾冕颔首,没有说什么。
最后一个问题:“你们还记得听到声音的时间吗?”
年轻女子,男子均是迷惑的摇摇头,而中年女子沉思半响后,道:“我记得是三点二十。”
“你记得很清楚?”
中年女子笑了,道:“莫老板喜欢在两点三十,三点二十分别泡一杯玫瑰茶,而当时我手里正端着一杯玫瑰茶,准备送去给莫老板。”
顾冕抬头看着墙上那个玫瑰形状的电子钟,忽然道:“那个钟是自动的?”
男子也抬头,回答道:“对的。”虽然疑惑警官为什么要问这么简单的问题,但还是如实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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