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确实不少了,相对于镇上的消费水平来说,就拿迎宾举例子,她一个月的工资也不过就一千多块钱,那这一顿饭就相当于她一个月的工资了。
“怎么了刘悦?”一个经理样子的人看到迎宾在发愣,上去问了一句。
“陆经理,不好意思。”刘悦赶紧道歉,“就是刚才王大力和一个年轻人要来吃饭,两个人直接开了一个包间。”
“哦?王大力?”陆经理听了这句话,脸上表情也有点意思。
王大力还是在镇上挺出名的,因为像这种体型的人还是很少见的,他还曾经代表镇上参加过市里的运动会,每次都能获得不错名次,再加上一个人呢种着30亩庄稼之类的事,想不出名都很难。
但是说到底,他也就是个庄稼人,怎么能有钱来这里吃饭。
好奇归好奇,但是陆经理也没再深究,毕竟人家来吃饭你也不能把他赶出去吧。
刘锋和王大力点完了菜,在服务员带领下进了包间。两个一人一口气点了十多个菜,又要了两瓶白酒,刚刚好消费过了1000。
“锋哥,俺可不会喝酒啊。”
“咋了?怎么跟我还客气上了。”
“不是客气,俺是真的没喝过度数这么高的白酒,平时也就是喝点啤酒。”
“没事,那今天咱哥俩就尝尝这个度数的酒怎么样呗,不然吃这么好的菜,不喝点酒怎么成。”
大力心想倒也是这么回事,不喝点酒总是感觉没有了仪式感,便也就没再说什么。
“诶对了,陆明月是不是最近遇见过你。”
一提起明月两个字,刘锋就发现王大力耳朵根明显在变红,还没喝酒都有种醉意。
“明月啊……应该就是前天吧,俺在家门口见过她。”大力想了想道,“对了,就是那天在钟鱼乐家门口打架的那天。”
“她还握了俺的手,看了看俺的伤口……”说到这里王大力甚至脸都红了,本来黝黑健康的肤色,底层渗出一抹红意。
“出息。”刘锋吐槽了一句,“那你跟她说什么了?”
王大力听到刘锋的问题,就一五一十的把那天的情景给他叙述了一遍。
刘锋边听边点头,感觉应该没什么问题,正好这时候菜也上来了。两人倒上酒,就开始吃了起来。
与此同时,陆家,小楼的第三层,陆明月自己的房间里。
陆明月坐在书桌前,面前摊着一个日记本,两个胳膊支着下巴,看着窗外在想着些什么。
陆明月写日记的习惯是从小就养成得了,于是就一直持续到了现在,可是话又说回来了,正经人谁写日记啊!
所以写日记的,还能坚持这么多年的,一定不是一般人。
好像是下定了决心,明月抿了抿嘴,两个胳膊放下来,小手紧紧喔成拳,似乎是在给自己打气。
“加油啊陆明月,为了你以后幸福的人生,你一定要撑过那个尴尬的场面,只要他答应帮我了,就成功一大半了!”
自言自语完这段话,她站起身来,下楼出门。
今天正好是个好日子,明月的爸爸,也就是陆有奇,还有最近在明月家住着的王畅天出门吃饭去了,因为明天晚上王畅天就要走了,这算是给他送行。
理论上陆明月自然是也要去的,可是以陆明月的性格,当然是不可能去的。于是此刻家里就剩下陆明月自己了。
走出家门,看了看外面的天色,阳光还是很充沛,但考虑到回来的时候应该已经是深夜了,于是陆明月就回身拿了一个手电筒。
“为了吴岩祖,为了陈威霆,你要冲鸭明月!”
及其喜欢自言自语的陆明月同学站在自家门前,嘟嘟囔囔了一段话,然后坚定的关上门,一往无前的往西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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