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红薯就没那么好,容易是坏掉,保存不了多久,吃起来口感也没那么好。
或者皮内本身的肉已经是坏了的。
挑适中大小,是因为太大个,不切小,直接烤的话,很容易外焦里不熟。
太小也不行,肉不多还有根筋丝,一嘴下去,扒一嘴丝,太小还容易烤焦,一个不小心就烤成碳了。
这样的就刚刚好,不会太大,烤的时候不需要切,容易烤熟也不易烤焦。
年轻男子与年长的大叔对视一眼,这姑娘虽然看着像是富贵人家的小姐,但看她利落的行为,一点也不顾及沾有泥土的红薯,自己直接上手挑。
这和他们进城时偶尔见过的大家闺秀不太一样。
尤其是她挑红薯的熟练,就更证明这一切,好像这事她做了好多次,熟练得很。
“好!”说着,年轻男子就要找东西把红薯打包起来,才想起来,他们这是刚从地里挖回来,身上根本就没有可以打包红薯的东西。
“用这个装!”黎歌从衣袖里掏出一个自做的手提布袋。
其实是红澜缝的,但是手提布袋的样式是她提供的,那也能算是自做的。
年轻男子接过布袋装好红薯掂了掂重量,然后递给黎歌,逐风先一步接过。
王爷在后头看着呢,可不能让黎歌自己提。
“多少钱?”逐风一手提着红薯,一手拿出钱袋。
“三十个铜板!”
逐风这个钱袋里的钱并不是他自己的,而是王爷的。
里面没有铜钱,也没有碎银子,只有一锭一锭的银子,以及一张张的银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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