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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见黑甜犹豫不决,又解下腰间所佩一件物什,说:“这是我的心爱之物,名叫翳珀。送于姑娘,聊表谢意。”

“这……”黑甜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得知是公子的心爱之物,原是想接的,可接了又怕让公子觉得自己有所企图,竟是为了邀功领赏来的,一时手足无措。

就在这时,忽听得有人在“公子”、“公子”地叫唤,紧接着,又有脚步声和喘气声由远及近地传过来。

煜华公子一把将那翳珀硬塞到黑甜手里,说:“是我的随从来了!姑娘快走吧,让他们看到,只怕有损姑娘清誉。就此别过,我和姑娘改日再叙!”

黑甜来不及多想,只得接了翳珀,趁着人影还在一箭开外晃动,朝着村里的方向跑进阴影里。她身轻敏捷,很快消失了踪迹。

天色大亮后,煜华果然骑着马从王家出来,像煜辉坠马那日一样,打马直奔马嘶桥。

就在经过桥头那棵百年江枫时,突然感觉脸上一凉,忙用手一摸,手心顿时火辣辣地灼痛起来,定睛一看,竟是几条黄绿相间密密长满毛刺的大肉虫——虽说他平素称得上胆大气盛,无所畏惧,还是不免被吓得惊叫一声,用力甩起手来。

好在他很快甩掉了虫子,掌控了局面。下马略平复心绪后,他发现自己还是惊出了一身的冷汗。再一看手心,那里果然起出几粒小小的红疙瘩,虽然不甚起眼,但痒痛无比,让人忍不住想去抓挠,然而越抓挠,越痒痛,惭惭地,红疙瘩变成了水泡,水泡又开始溃烂。

“看来那姑娘说得没错,辉儿定是被这虫子惊扰,意外坠马。可叹辉儿空有满腹诗书,一腔抱负,竟在舞象之年折在了几只小小虫子上了……”煜华不禁伤感自语道。

出于谨慎起见,煜华即刻请来负责此案的钱推官,再次勘验现场。钱推官听煜华说起野蚕儿的事,这才陡然想起三十年前的一桩奇案来。

“三十年前?”煜华不解道。站在他面前的钱推官明明刚过而立之年。

“那是我的业师经手过的案子,”钱推官忙解释道,“说它‘奇’一点不为过,因为闻所未闻,估计此后也不会再发生。这让他一直念念不忘,许多年过去了仍将它挂在嘴边,当成件新鲜事儿时时谈起。”

“那是在仁宗至和二年,江城有个姓周的老乡绅,平素最喜‘小舒服’。”钱推官做了个掏耳朵的动作。

“周老太爷的儿子是个大孝子,为了讨父亲欢心,千挑万选地找来个技艺超群的挖耳师傅,好酒好饭养在院外租来的小屋里,就为了隔两天便伺候老太爷一次。”

“有人见识过那个挖耳师傅的手艺,说他‘一勺一刷一铲收放自如,一推一捏一掸轻缓有道’,足让人身心舒坦、耳聪目慧,尘世凡事,恍若空灵。”

“难得这个挖耳师傅与周老太爷极为投契,周老太爷对他也极为信任。不知不觉五六年过去了。”

“有天挖耳师傅偶然谈起心事,说离家久了,甚是记挂家中妻儿。周老太爷便亲自出面,在后院挑了间下人住的宽敞些的厢房,说是要让他安置家眷。”

“挖耳师傅果然把家眷从乡下接了来,住进厢房,一家人对周老太爷是千恩万谢,感激不尽。”

“不久后的一天,屋里闷热,周老太爷想在院子里享受‘小舒服’,就让下人搬了躺椅放在树荫下——悲剧就在那时发生了。”

“挖耳师傅突然发了疯,手里拿着银鎏金的挖耳勺,对着周老太爷的耳朵就是一阵乱捣乱捅……只见鲜血飞溅,周老太爷连声惨叫,当时就晕死了过去。”

“周老太爷年老体弱,经不起这样的伤害和惊吓,没过几日就撒手归西了。周家人恨透了挖耳师傅,很快报了官,一口咬定他恩将仇报,故意杀人。那挖耳师傅连呼‘冤枉’,无论怎样严刑拷打都拒不认罪。”

“业师当时任江城提刑,深觉此案蹊跷。犯人并无作案动机,却在众目睽睽之下举止癫狂,极有可能是心疾或癔症发作。然而郎中仔细查过,犯人精神并无异样。”

“业师询问口供,犯人坚称自己冤枉,之所以举止癫狂,失手伤人,是因为手背上突然出现了几只毒虫。还煞有介事地描述那虫子的特征:肉乎乎,浑身长刺,黄绿相间的颜色,十分艳丽狰狞。”

“犯人声称,小时候曾被玩伴捉弄,将数只毒虫从领口塞进贴身衣衫,被蛰得浑身红疙瘩,痛极痒极如同钻心,调养了月余才略为好转,所以深惧了那毒虫。”

“没料到在挖耳的紧要关头,那毒虫竟突然出现在手背上,他自然惊惶失措,方寸大乱。纯属意外事故,绝非有意为之。”

“业师亲去勘验现场,却没有发现犯人所说的毒虫。因为证据确凿,犯人虽不认罪,仍以故意杀人罪定刑,被秋后问斩了。犯人在临刑前仍然大呼‘冤枉’,这让业师耿耿于怀。”

“案发后的第二年九、十月间,业师再访周家案发地,果然发现有家禽在地上啄食些什么,仔细一看,竟是些黄绿相间的肉虫子。”

“抬头看去,只见头顶上方树叶茂密,上面爬着的,就是那种黄绿相间,艳丽狰狞的带刺毒虫!”

“业师方才明白过来,那挖耳师傅说的是实话,他果然是被冤枉的。虽说已经造成伤人之实,但罪不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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