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笑成了一个傻子的刘鹏,邹凯忍不住翻了翻白眼,他没想到自己重活一世,还会被人当面喂狗粮。
刘鹏这幸福的样子,让他不由得想起了冉静,想到冉静现在对他的态度,他又有些头疼:冉静那么固执,要怎么才能让她接受自己?
还没等邹凯仔细去想,刘鹏又道:“凯哥,等下把匕首给我。”
“你要匕首做什么?”邹凯皱眉。
“晚上我要送露露回去的,你也知道现在这世道不太平,我拿着匕首,也有个防身的东西。”
刘鹏这话不假,八十九十年代的治安并不是很好,特别是莞城这种人员相当复杂的城市,拦路抢劫的事情时有发生。
其实说到底还是太穷,人太穷,遇到困境就会走极端,铤而走险去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后世治安变得好了很多,一个是天眼系统的普及,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赚钱的机会多,只要肯工作,到哪里都能找到一份活儿干,好好的,谁愿意去抢劫坐牢?
但是这个时候,国家的经济并没有真正发展起来,像莞城这样的打工城市,如果背井离乡来到这里之后,没有及时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流落街头一段时间,没吃没喝,铤而走险干一票相信是很多人都会做的。
莞城、鹏城和羊城,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被砍手党的恐惧支配,他们会对落单的女性下手,主要是抢包,如果你要是拽着包不给,他们就会用刀去砍你的手,有人被斩断过手,所以这种抢劫方式被称作砍手党。
实际上后来警方抓到他们,就是一群二十岁左右,法制观念淡薄,从偏远穷困农村出来的苦孩子,他们的世界观像野狼一样简单:食物是抢来的,谁阻拦我找吃的,我就攻击谁。
刘鹏想要拿把匕首防身,的确很正常,工业园这一块并不太平,时不时就有被抢劫的事情传出。
不过,邹凯没准备把匕首给刘鹏:“匕首你就别想了,真要想护着杨露,你就拿根钢管,匕首没威慑力,还容易伤人出事。”
人类是视觉动物,拿一把锋利的匕首并不能吓到歹徒,特别还是晚上,要是真的遇上,还不如提个钢管或者棒球棍。
邹凯对刘鹏那点小心思清楚得很,这小子是想在杨露面前展示自己的男子气概,腰里别把凶器,没事展示给喜欢的女孩看,这是这个年代混街头的男孩惯用的招数。
这种招数也就在这个年头顶用,社会姑娘爱带刀的,文艺女青年爱会写诗的,到了后世,不管什么样的姑娘,都喜欢开豪车有钱的,不管是男子气概还是甜言蜜语,都敌不过兰博基尼的轰鸣。
邹凯不让刘鹏带匕首,是因为这玩意是真的凶器,攥在手里吓唬不到对方,对方要是真的上来,一刀捅上去,要是伤到重要器官,那就是一条人命。
刘鹏上一世就是这样跟别人起了争执,杀了人,又被人家寻仇,砍死在街头的,这一世,他不会让刘鹏的悲剧重演。
“钢管多没劲,而且也没啥用啊!”刘鹏忍不住吐槽道。
“你再说一遍试试?!”邹凯虎着脸瞪向刘鹏,把对方吓得赶紧低下了头。
“你懂个球,一寸长一寸强,人家要是提个砍刀,你拿个匕首有屁用,还不如拿个钢管。”
邹凯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还有,你记住,你是保护杨露的,不是去打架的,所以,遇到情况,把对方吓退就可以了,不要真的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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