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达百乐门。
阿佰基本上一直领着阿白。
啊、顺带一提,阿白还是穿着那身万年不变的母亲传给她的蓝棉布制成的学生装。
看上去真的格格不入。
……
此时此刻。
『夜哥、』几个打扮得像痞子的人、呲牙咧嘴地操着一口不标准的上海话说道,『你要带我们去哪儿啊?』看上去很有活力。
『带你们去见见世面。』
这次说话的,是一位面容清秀、眉目分明、眉宇之间散发出一种英气、瞳目里却透露出一种不羁且面庞上印(挂)着一道疤痕、身着西装、头戴礼帽的年青人。他的上海话很标准。
『嘿嘿嘿~』
那群痞子们开始发出不怀好意的笑声。
『夜哥、』其中一个较胆大的痞子呲着牙对年青人说着,『那地方有……女人吗?』
年青人不回答。
说是不回答,其实实际上是懒得搭理。
但那痞子却还仍旧执着地盯着他,而且听到那痞子问了这句,其他痞子们也开始起哄。
年青人感到有些厌烦。
『到了就知道了。』
声音不是很响,却还是震慑住了那群混混。他们立马住嘴,不再讨论这事。
……
夜哥一行人也到了百乐门。
……
那群痞子,不是很有见识。
不知道百乐门是何处,也不知道应该干什么。
这是可以理解的,阿夜也没对他们要求那么高——毕竟其实痞子们基本上都是穷苦人民出身,为了谋生,或养活家人而不得已选择这种道路。不然,等待他们的,基本上只有死亡了罢。
但是,百乐门,毕竟还是上级阶层的乐园啊。
阿夜叹了口气,有些对痞子们的处境感到无奈——阿夜不应该同情或怜悯,只是无奈就足以,毕竟痞子们都认阿夜为伙伴。
——同情或怜悯的话,那简直是太高高在上了。
至少阿夜是这么认为的。
当然,关于阿夜的出身,那是个秘密。
——而且如果透彻地细讲,那也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要从阿夜父亲年轻时开始。
若是不细讲,只要记住,阿夜跟那群痞子是截然不同的,便可——合理地理解一下。
于是,阿夜走上前去,告诉痞子们关于百乐门的一些事物,痞子们一听便懂了。
……
阿夜讲完。
他让痞子们散开,各自去找乐子。
然后他环顾四周,发现没有乐子了。
忽然。
『哟。』
声音有些颤抖——那是对于某事很无语的那种声音,而非其他别的原因。
那是一只强有力的手、在夜哥的肩胛上拍了下。回过头、看见了一位男青年。
那位男青年虽说是有些桀骜不驯,却不像是普通的瘪三、混混,或者说是痞子。长得还算英俊,身着黑袍蓝褂,拄着西洋手杖……明明是混社会的,却仿佛在装着文艺青年,带着圆框眼镜,梳着英式三七分短发油头,似乎极其注意自己的外表形象。要不是一只眼睛上被划了一道极深的疤痕,居然看不出其人有多不良。
『你带了一群小弟来?』
见没有回声,对方只是一直盯着自己,男青年尴尬地笑笑,继续说着。
『嗯。』
阿夜微微颔首,不过他一向沉默寡言。
男青年十分尴尬。
张开嘴想说些什么,却又想不出该说些什么。
……
『如果没事的话……』
『啊!』阿夜没说完,便被那位男青年打断了。
『阿金。』阿夜有些恼火。
『哈哈哈……』阿金干笑,并解释:『那个……我看到……一位似乎与这里格格不入的女士。』
『嗯。』阿夜抬眼。
——那是阿白穿梭在繁乱的人群当中。
哦,你问阿佰去哪儿了?
——那是夜、金无视了阿佰啊。
于是阿金突然微笑,阿夜一脸黑线。
『真是位可爱的女士。』他站在远处观望。
『你个衣冠禽兽。』阿夜闭上眼,双手环抱在胸前。一脸嫌弃、无奈夹杂在一起。
『咳咳,』干咳几声。
『我没说错……你做的坏事难道还不多吗?』阿夜瞪了眼阿金,看上去很不满的样子。
——当然更多的其实是朋友间的调侃。
『但是……那么可爱的女生我可不忍心如此啊。』如此解释道。
『谁知道呢。』冷笑了声。
双方沉默了。
一方是因为另一方的冷笑实在太吓人、太阴森,使得空气降低到了极致;而另一方则是因为觉得没什么有用的话可说。
……
过了不一会儿。
阿金不想再待在这个冷森森的人旁边了:
『我……先走了吧……』
『哦?』阿夜挑眉。
『我去旁边……拍个照。』
事实上,当阿金与阿夜待在一起,本来一个蛮霸道的人,气势瞬间就减弱了许多。
『不再看你的小美人儿了吗?』阿夜嘲讽。
『我没那么……』阿金无奈地说了一半,想了一想,又转开话题,『我去拍照了。』
『为何?』阿夜随意地问了句。
『保留下珍贵一幕。』『真是有些可笑。』
『我走了?』这是阿金第三次询问了。
阿夜默许了阿金的行动。
……
『所以你真的不会跳交谊舞?』
此时此刻的阿佰,为了确认,再次问了句。
阿白坚定地点头。
『好叭,我教你。』说着,阿佰突然开始莫名其妙地独自一人跟着音乐跳起了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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