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我震住了片刻,但他马上反问我:
“你是心理医生还是警察?我是来治病的,你不为我治病,却指责我,难道你想把我抓起来吗?”
“我这就是在帮助你治病。你的病不就是职业心理方面的问题吗?我希望你能够把握自己。如果突破了法律边界,那么就不是治病的问题,而是要不要坐牢的问题。”
他低头沉默了一会。
“你不会去举报我吧?”
这一下是我无言以对。
我要不要去控告他呢?
《刑事诉讼法》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但是,控告是不是又有违于心理咨询职业原则和技术要求——不评判的态度和价值观的中立?这会不会吓退那些本来要找我咨询的人?如果发现有违法犯罪的陈述就报警,会使一些来访者望而却步。就像神父不保守秘密,信徒忏悔时还敢说出肺腑之言吗?谁还敢找他去忏悔?如果我不能保守秘密,那么我也无法在心理咨询行业呆下去。谁还敢找我做咨询?
另外,我只是听到他的自述,而不是亲眼所见,也没有其它的证据,他完全可以否定这一切,说自己所讲的并不是事实,或者警察根本就找不到事实的证据。
还有,如果我控告他,并证明属实,那么他就会受到法律的惩处,可能判刑入狱,也就无法继续接受我的心理咨询……
这一切都让我犹豫无言。
但如果我对违法无动于衷,我的良心不安,我的道德感也不允许。何况我的职业本来就是一个助人者呀!
于是,我试图与他探讨如何去对待这件事时,他已经不耐烦了。
他对我刚才具有明显倾向性的态度和情绪警惕起来。
他开始否定自己的说法。
“我刚才说的都是我想像的,我在想是不是可以这样赚钱……”
他明显已经在防御和掩饰自己了。我预感到他不会再对我坦露心扉了。
他借口有事要提前结束咨询,临走的时候,我再一次重申我的意见:
“你需要继续接受心理辅导,同时克制自己的行为,不能伤害他人,更不能犯法。如果真的已经做出这样的行为,这不仅是道德和心理问题,还是法律问题,涉嫌犯罪,我建议去……自首……”
我说出“自首”这个词时,明显停顿了一下,我犹豫要不要直接说出来,但还是说了。
“我说过,那种事没有,是我想像的,想想并不犯罪吧。”
他语气很坚定,也很冷淡,然后走出我的咨询室。
多少年后,我还一直记得他的背影以及走出去的步态,那种混合着恐惧、愤怒和沮丧的神情。
现在,我又想起那个青年男子,他没有再回头,也没有再来我的咨询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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