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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哪里是普通的江湖,这是互联网的江湖啊!

李醒马上就对这个高推庄生出了莫大的兴趣,什么样的人,有这么超前的思维,真想见上一见。

不过听韩齐说,从高推庄成为江湖一家独大的机构以来,就很少有人再见过高推庄本人了,就好像这个人随着他的名字,真的物化为一个个的庄子,再没有“人”的实体,成为一个代表权势和金钱的“品牌”。

越听越觉得这个人不简单,独创性理念,明了简洁的盈利模式,怪不得一家独大。

江湖第一大的生意啊,李醒的创业热情又燃起来了:

这个模式好复制吗?当然不难!

酒上头来,桌上最年轻的李醒拍案而起:

“好!我也要掺合一把这天下第一大的生意。这么大的蛋糕怎能让它一人独吞。老头,以后我不叫李醒了,我叫李江湖!江湖客栈,有一天这名字会比高推庄更响亮。”

显而易见,李醒喝多了,谁也不该把这话当真。

这傻话只让韩齐多看了几眼李醒,心下更认定他一早对这无知小儿的判断。

一个初出茅庐的江湖萌新,叫“李不醒”还差不多。

可是李不老深深地叹了口气,仿佛是把这话当真的。

一连几日。没人再提比武的事,韩齐也不走,像是专程来吃白饭的,酒到杯干,饭到碗净。李不老也不赶人,好不容易拉住个人神侃海聊,好像八百辈子没人跟他说过话了一样。

不过终于这一日,李不老主动来找韩齐摊牌。

韩齐发现李不老并不是什么都没做,他不仅摸清楚了自己底细,还打算把一个大麻烦塞给自己。

比武可以,还可以慢慢切磋,但李不老有交换条件。

这本是韩齐自己立下的不成文规矩,与韩齐比武可以换取韩齐一个承诺,无论输赢,韩齐可以为对手做一件事。

其实也是被逼无奈。没人愿意跟他较量,韩齐又不愿意强人所难,只好诱之以利。

韩齐早认清了作为一名武夫的命运,既然要为人卖命,为谁做事都是一样,只要能换取他所看中的东西。

不过人可以做“武”的仆从,不能做人的奴隶。这是韩齐的原则。

只是到底算为武还是为人,这其中说不清的事情太多。

李不老想让韩齐做李醒的保镖,以三年为期,不论李醒做什么都要保证李醒的人身安全。这显然置韩齐的原则于微妙境地。

可是这三年之内,李不老会倾尽所学与韩齐一一较量。

这与高手约战,以胜负相搏大不同。

高手比武若真较量高下,都是生死相搏一线间见输赢,除了拼尽所学,偶然性对胜负的影响很大。

所以伯仲之间的高手约战,也大都是点到为止。

而李不老所承诺的,已经远远超越了比武的范畴。

说是切磋武艺,以韩齐的等级和领悟力,等于李不老药倾尽所学传教武功了,还不用背负一个师徒的名分。

看着李不老得意洋洋的样子,仿佛很有把握韩齐拒绝不了这样的诱惑。而事实上,韩齐确实无法拒绝,毕竟就他所知,与李不老打过交道的人都说不清李不老的武功来历,其所学之杂,见识之广,当世很难找到第二人了。

可是受雇于人做保镖,韩齐还真没有接过这样的任务。平心而论是违背原则,完全不能考虑,但韩齐决定考虑一下。这可能是个陷阱。而陷阱的深与浅取决于一个人——李醒。

韩齐遇到过各种想利用他的人,但没有李醒这种人。

当他走出茅屋,等在外面的李醒满眼期待地问:“你,答应了?”

韩齐好像第一次仔细看这个人。

李醒身形有点削瘦,像个十六七岁就停止发育的少年,可是比例匀称,看根骨是个练武的好苗子。蛛丝马迹中可以看出他与李不老之间血缘的联系,眸子里面又亮又空白。

据说一般疯子的眸子都是这样的。

神情偶尔露出点狂傲,气质里残留着点浮夸,然而一路行来,看性子却是比想象的更沉稳。许是经过逵子这一劫,还是长了点教训。

李醒,能称得上无害吗?他似乎处于无害与有害的边界。

而李醒想的是,金手指啊金手指,韩齐就是开给他的金手指。

天降一个高手给他,他的江湖大业怎会没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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