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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大人,你一定要救救他们,一定要救他们。”

费古里哭叫。

“你放心,我会尽全力去救他们的。”

黑格子爵果断挥手,对侍从道:“请赫拉奇姆阁下过来。”

赫拉奇姆是黑水城的第一高手,剑气中已透出金边,已是三级顶阶,摸到了四级剑士边缘的人物。

如果在内陆那些大城市里,骑士多剑士多高手多,赫拉奇姆这种级数的,也不算稀奇。

但黑水城算是边境城市啊,不到五百里就是人类与兽人的边境了,又格外偏僻一些,人口少,骑士少,剑士也少,赫拉奇姆这种级数的,就已经比较少见了。

所以一般情况下,黑格子爵不会轻易惊动赫拉奇姆。

但这一次情况不同。

黑格子爵手下的骑士团,护粮的一半,十六七名骑士,运粮的多几个,十八九名骑士。

但在前几天的运粮中,这十几名骑士已折损了三分之一,剩下的,除了格鲁斯与伊利亚这个猫女与屁骑士的组合,几乎全在列维队里了。

而护粮的骑士还没回来。

也就是说,现在黑格子爵手中,除了格鲁斯与伊利亚,能出动的,只有不到三名骑士了,有两个身上还有点伤。

这会儿如果不去请赫拉奇姆,那就没人可使唤了。

而普通士兵再多,对魔兽也是没多大用的。

普通士兵对付剑士不成问题,对付魔兽不行,因为剑士再强,也终究是人,是人的身体,人的血肉,人的力量。

三十名强弩手一顿箭雨下去,三级也好四级也好,都给你射成剌猬,如果射中要害,必定一命呜呼。

但魔兽不同啊,魔兽皮粗肉厚身躯巨大,同样三十名强弩手,同样射成一只剌猬,魔兽表示无所谓啊。

首先皮子比人类坚硬多了,然后肉厚多了,你扎进皮子,那几米厚的肉,也够你穿一阵的,再然后骨头更硬。

猎人为什么最怕野猪,就是因为野猎皮厚肉粗啊。

可以说,想用强弩射死一级以上的魔兽,基本上是不可能的,除非不停的射,射上几百支。

可还有一个问题啊,魔化的兽类,不但皮厚身大力不亏,速度往往也更快了,你射了一轮,不等你射第二轮,魔兽就冲过来,你还射个屁啊。

所以,普通士兵要对付魔兽,惟有据城而守。

在野外,能击杀魔兽的,惟有骑士,练出了剑气的骑士。

惟有练出了剑气且剑法精湛的骑士,才能在速度上赶上魔兽,然后剑上有足够的力量和精准,能剌中魔兽的要害,才能杀死魔兽。

这就是骑士珍贵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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