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穷。”
金小酒抽了一下鼻子:“唔,我看出来了。”
林延文:“……”
“你来做什么?”
林延文斟酌了半天,还是说了实话:“还钱。”
“还给谁?债主在哪儿?”
“云安城往来米庄的米老板。”
“还有姓米的?他家的米应该很多。”
林延文觉得,还是昏着比较好。
“饿了吗?”
终于问了一句有用的。林延文点点头。
“可是我没吃的。”
林延文又昏过去了。
金小酒唤了两声,林延文没醒,金小酒推他,他也没动。天有点冷,没有吃的是不行的。金小酒把雪里飞扔在林延文身边,跑到草地里挖鼢鼠去了。
林延文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天快要黑透了,弥漫的肉香让他在黑暗里难得激动起来。金小酒瞧他动了动,将一块刚烤好的鼠肉递了过去。
林延文毫不犹豫,抢过肉来就往嘴里塞,转眼就把肉吃了个干净,连带咳喘了半天。
金小酒劝他:“别急呀,我逮了七只鼢鼠,有的是肉吃呢。”
原来是鼠肉,林延文咳嗽得更厉害了。
金小酒适时地递上了水囊。
林延文喝了水,问:“鼠肉你也敢吃?”
金小酒塞了满嘴的肉,疑惑地说:“为什么不敢?很好吃啊。你不知道,鼢鼠的肉是我吃过的最香的肉,而且它的皮毛也很好,拿来做箭囊、护膝什么的最好了。”
林延文嘴角有些抽搐,他不知道,北境的人们,生活竟然如此……嗯……与众不同。
金小酒又递上了一块肉,问:“还吃吗?”
林延文原本想说不吃的,可话还没到嘴边,就被肉香驱散了。他接过鼠肉,又是一阵狼吞虎咽。
吃完了肉,金小酒把满是油的脏手往衣服上抹了抹,站起来,说:“天黑了。这个地方常有狼出没,不能久待,得走了。你能走吗?”
林延文动了动自己的腿,说:“我的腿受了点伤,有些浮肿,怕是行动不便。”
金小酒说:“那你骑马,我带着你,我们往北走,只要看见帐篷就安全了。”
只好这样。
林延文坐在马背上,想着他一个大男人骑马,反而要让一个小孩子在地上走,有些过意不去,说:“让你步行,实在抱歉。”
金小酒仰脸,一本正经地说:“你要觉得不好意思,我骑马你走着,也行。其实我也累。”
林延文抽了自己一巴掌,再不敢说话了。
这孩子不一般,尤其是一张嘴,不,是脑子,脑回路实在清奇。
大约走了一个时辰,终于见到了帐篷。一路上总有狼的嚎叫声,吓得林延文一阵一阵地出冷汗。而金小酒一直表现的很坦然,她心里一直盘算的是,过两天养几十条狗,把周围的狼窝端了,扒了皮,不知道能做多少件皮裘。
在帐篷里借宿了一宿,第二天,在林延文的恳求下,金小酒将他带了出来。
他们的目的地,是云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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