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穿着考究,风度翩翩的少年,从柜台里走了出来:
“姑娘需要点什么呢?”
金菊聚精会神的打量着,各种小巧的装饰品,也不和眼前的掌柜说话,自顾自的在里面,这儿看看,那儿瞧瞧。
这时候,何氏他们才走了进来:
“闺女,原来你在这儿呀。”
紧接着,金森和秦氏,也走了进来。
“这不是金家老大,金森大哥吗?”刚才和金菊说话的那个帅气小伙说到。
“你是……哦,我想起来了,你是弟妹娘家那边儿的赵瑞同,对不对?“金森模棱两可的问道。
“正是,正是。”赵瑞同一边说,一边招呼两个小伙计斟茶倒水。
”那年,我跟着爹娘去迎接弟妹的时候,当时还在你们老家住了一晚上。你发财了呀,兄弟。”金森笑着说的。
“你就不要挖苦我了,金森大哥。”赵瑞同也认出了何氏:
“哎呦喂,这不是费姐姐的婆婆何大娘吗?很有些年没有看到您了啊,您的身体很硬朗啊。”
“是呀,小赵,自从小费嫁给我二儿子以后,我确实很少到你们那边儿去,平时和亲家他们,走动的次数比较少,后来其实还去过几次,不过当时你求学去了。怎么不想当官儿了,也想当掌柜的,可以呀。”
“说来惭愧,这个是……”赵瑞同指着秦氏欲言又止的说。
因为老二金宝,比老大金森结婚的早,所以老大金森当年跟着爹娘去迎接费氏的时候,秦氏还没有嫁到金家来。所以说,秦氏和赵瑞同没有见过面。
“哦,这个是我的老婆,是你费姐姐的嫂子。”金森笑着说。
“哦,嫂子好!这个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是你们的闺女吧?”赵瑞同指着金永玉说。
“是的,很高兴认识你,小赵,你好。”秦氏笑着说。
一个伙计,把泡好的茶都端过来了,一杯一杯的递到大家面前。
“小五,赶紧到街上去称点葵花子,顺便儿买几斤水果,快去快回。”赵瑞同给一个伙计,递了二两银子。
“小赵,我们也是无意识走进来的,能在你这里歇个脚,喝杯茶就已经不错了,你就不用破费了撒,搞得我们怪不好意思的。”何氏说到。
“大娘,您说哪里话了?到了我这儿就不要有那么多的客套了。我也不和您多说,今天你们在这里吃午饭了再回去,到时候我绝对不留你们。”赵瑞同笑着说。
前几天。
一家人背着金菊,商量金菊的婚姻大事。一开始的时候,大家觉得费氏的邻居赵瑞同,确实是个很理想的夫婿。
所以公公老头金大浪,当时才让费氏回到娘家,去探探虚实。
费氏出师不利,回来了以后,出了一个馊主意。说把金菊许配给她的亲弟弟小木头。
这让金家老小,觉得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他们不愿意吃这个亏。
公公婆婆当时就生气了。
所以何氏当时决定,干脆让秦氏,帮忙操持这件事情。
所以,今天才会装模作样地到集镇上赶集。其实,就是想在某个合适的情况下。
帮金菊物色另一半。
说来也巧。
今天,一向内向的金菊看上了一把古筝,居然还和乐府的仆人猴儿,攀谈了几句。
说不定间接的,就认识了乐东文,今天无意识的走进店里,又阴差阳错的邂逅了赵瑞同。
虽然,他们知道赵瑞同,现在开了一家竹器店,并且,费氏前几天还说过,赵瑞同的竹器店,选址就在清淼县的集镇。
可是,整个清淼县集镇,面积实在是太大了,竹器店,木器店,铁器店,瓷器店,石器店,各种各样的店,太多了。
他们也没有想到,金菊阴差阳错的,走进了赵瑞同的竹器店。
因为,金菊和赵瑞同也没有见过面。当年,金家人去迎接二嫂费氏的时候。
金菊还只有十岁,而且,爹娘也不允许女孩子,随随便便的出远门。
难道说,金菊的缘分真的到了?
何氏心里有点小激动?
当然。
不论是猴儿标榜的少主人乐东文,还是眼前这个帅小伙儿赵瑞同,看起来,都是让人眼前一亮的年轻后生。
村里那个王八蛋,野小子徐忠,是不可能和两个潜在的准女婿相提并论的,一个素未谋生的乐东文,好歹也是一个书香子弟。
眼前这个赵瑞同,好歹也是商贾之子。
不是野小子徐忠所能比拟的。
徐中最大的本领莫过于,摔折了锄头,然后再削一个新的锄头,嘴巴上一到冬天就龟裂,上面长着一层厚厚的壳,就像长期吃白薯似的。
何氏内心里有点窃喜。
她装模作样地站起身来,在店里走来走去,故意挑选需要的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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