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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天色摸黑,夏致觉得时间差不多了,才准备离开,带夏清风一起走。

可台阶下空空如也,只遗留着一片凌乱的血迹,她走了?

夏致故作镇定的沿着回客栈的路走,琢磨着如何跟夏清风解释。

今天毫无收获,他不禁叹了口气。

***

冒公将一个断成两截的牌位放到宁王面前,煞有介事道:“这是从那个女人身上掉下来的,王爷,她很可能是游天阁余孽,不然不会有这个!”

宁王专心致志的进行着工笔画,充耳不闻。

冒公气冲冲的说:“奴才看,把那个女人杀了比较稳妥,以防游天阁死灰复燃。”说着,就大踏步往外走,宁王发话了:“一个愚昧刁蛮的蠢女人不会有死灰复燃的能耐!”

冒公回过身:“万一她是装出来的呢?现在游天阁杀手死的死亡的亡,她应该是最后一个了,为了活命什么事干不出来?”

宁王将毛笔搁下,双手拿起刚刚完成的画作,徐徐吹了一口气,不以为然的说:“放心吧,她不会有什么翻天的本事,既然你刚才绕她不死,就说明她命不该绝,如果你现在反手将她杀了,这不是违抗天命吗?”

冒公这个人什么都不怕,就怕老天爷,听如此说,他懊恼不已:“怎么刚才就没一剑抹了她的脖子?夏致那小子都劝我下狠手,我以为她是一介平民,才没有大开杀戒。”

听到夏致这个名字,宁王愣了愣,随即兴致勃勃的将自己的画作拿给冒公看:“瞧,这些鸟儿是不是比之前传神多了?”

冒公一介武夫,不懂得画的好坏,可他还是发自肺腑的惊叹了一声:“哎呀,王爷真乃神人呐!昨儿那张还死气沉沉的,今儿却能画的活灵活现,奴才的鸟儿还没抓回来呢,您就悟出作画真谛来了,真了不起!”

为了画出百鸟朝凤,宁王每天观察不同的鸟,需要新品种,就让冒公去抓,可画来画去仍然不得要领,画出的鸟逼真是逼真,就是少了点生气。

昨儿好不容易结束了一幅长达十天的画作,总的来说比之前的强多了,虽然还是有些不足之处,但抱着买主应该会喜欢的心态,亲自给买主送去,结果被人家冷眼拒绝,深深地打击了他自信心,气的他策马扬鞭,狂奔于市井。

因此,自己的爱马还被那个突然冲到大路上的女人给唬着了,回来后就病恹恹的,不肯吃草料。

不过,那些烦恼现在都因画作的成功而变得无关紧要了,他沉浸于茅塞顿开的欢喜之中。

“这幅画,白大人一定会喜欢,奴才敢打包票!”冒公喜形于色赞不绝口。

宁王清俊的脸上也露出笑容:“常言道,因祸得福,果然不错,本王今儿就是因祸得福了。”

“因祸得福?”冒公大惑不解的望着他,王爷遭遇什么横祸了吗?

得,那个满口胡言乱语的女人也可以算是祸吧,那福又是什么呢?

宁王笑着说:“你等着。”遂走到桌案前,掀开两三张宣纸,露出一只破旧的绣花鞋,伸手拿过,深以为然的介绍给冒公,“你瞧,这上面的鸟儿是不是栩栩如生?还有这牡丹花,好像园子里含苞待放的一般,下次画牡丹,本王也有的借鉴了。”

冒公脸上的笑容瞬间荡然无存,脸拉的老长:“这是那女人的鞋?!”

宁王无意否认:“对呀,所以本王说因祸得福嘛,她的手艺可真是不错。对了,本王有个想法,王府里不是缺婢女吗?改天你去把那姑娘请来,差她做本府的丫头,没事绣绣花什么的,本王也好借鉴借鉴。”

“万万不可呀王爷!那女人说不定真是游天阁的余孽,跟咱们有不共戴天之仇,弄到王府来,不就等于弄了一头狼吗?”冒公坚决反对这个提议。

然而,对绘画有利的事,宁王一向求贤若渴,冒公也从未拖过他的后腿,都是竭尽全力的帮衬,毕竟画的好了才有买主,王府的吃穿用度才有着落。

为了把夏清风弄进来,宁王豁出去了,连平时最讨厌的练剑,也承诺冒公,一定积极配合,把剑练好。

冒公欣慰的老泪纵横:“王爷愿意习武练剑,奴才就可以死而无憾了,否则奴才死了,谁来保护王爷呢?”

“这么说,你是答应咯?”宁王急急的问。

冒公若有所思:“王爷有没有想过,也许在鞋子上绣花的人,并不是那个女人?”

兴奋之际的宁王,陷入了沉默,这个不是没有可能。

二人正僵持着,一名家丁来报:“启禀王爷,大总管,徐嬷嬷今日腰酸背痛身体不适,怕是做不出晚膳了。”

宁王缓缓地看向冒公,然后垂下眼睛,拿着绣花鞋和画回到桌案前。

那苍凉的身影,好像在告诉冒公,真的需要一个手脚麻利的婢女了。

“看看看,再看就挖了你的眼珠子,还不退下!”冒公心浮气躁的朝家丁喝道。

小伙子硬着头皮说:“奴才也会做饭的,大总管歇着,奴才去给王爷置办晚膳。”

“去,用不着你多管闲事!王爷吃不惯你们做的那口儿。”冒公恭敬地对宁王说了声“奴才告辞,”便往膳房走去。

自从来到燕州城做了宁王,唐三度就没有吃过第三个人做的饭,徐嬷嬷身体不适的时候,就由冒公代劳,一则这两位老人儿了解他的口味,咸淡拿捏的准;二则,由别人来做,他吃着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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