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匕首在红云杉的树干上刻下一道道标记,以免绕回原地,我还把这个季节到处盛开在北卡州的杜鹃花集结成束,打算将它献给我遇见的第一个人,我以为这样做很浪漫,但事实证明我又错了!
我没有遇见人,我遇见了狼。
北卡州也有狼?对于这一点我倒是清楚的!我还没有进入YKCC的时候,出于对狩猎的兴趣,我在中学图书馆里对北美大陆的各种兽类知识都有所学习。我知道北卡州不但有狼,而且还有很多狼。比如说眼前的这一只,暗红色加点灰色的皮毛,绝对是传说中的杂交赤狼!据说在1987年以前,全世界的野外纯种赤狼都已经灭绝,而联邦政府在那一年将50只动物园赤狼扔进了北卡州的森林里,实施野化。十余年后,北卡州的纯种赤狼超过了300只,但是赤狼与北卡本地灰狼的杂交后代,达到了数千只!
而问题在于,我听说过,赤狼非常喜欢大家庭,而杂交后的赤狼更是将这种爱好发挥到了极致!杂交赤狼的栖息地高度集中!也许你还是没有明白我的意思,那么我说得简单点,虽然杂交赤狼喜欢单独狩猎,逮个兔子什么的,但是遇到大型猎物时它们就会集结成一只可怕的大军,一旦你运气不好在哪儿看到一只杂交赤狼,请注意,这儿附近肯定还有很多、很多、很多的…狼!
我喜欢狼,尤其喜欢扭断独狼的脖子!但我绝对不喜欢很多狼,它们比直升机的旋翼更危险,不但会让我被撕碎,还会吃掉我身体的每一块残渣!
算了,现在不是说废话的时候!它正在那儿,盯着我,我很清楚它的表情,它正在观察我,并且打算找个机会向我下手。它的内心一定有些兴奋,大概它很久没有看见这么大块肥肉了!
不!或许它弄错了!我是很大一块肉,不过基本上肥肉很少,我的肌肉有足够力量干掉它!必须干掉它,因为如果它在狩猎失败后却能活下来,就会招来无数的同类对付我!当然,即使我干掉它,也会引来狼群的复仇,不过我逃离的时间会更充裕一点!
干掉一只独狼对我来说真的很简单,在我十二岁时就尝试过了,那时我的手里还没有匕首。
我露出了畏惧的神色,然后假装掉头逃跑,而它立即认为这是个天赐良机,迅捷的前冲,然后扑了上来!
我等的就是这一下,在我看来它太慢了,至少比我的转身慢!当它即将扑到我的后背时,我快速转身扭腰发力,匕首划过空气,闪着寒光斜插进了它的颈脖里!巨大的力量将它的身体冲击到一侧,鲜红的血从它的颈部喷涌而出,在空绽放成一朵鲜红的花朵!它甚至无法发出生命中最后一次哀鸣!
我不再会去处理它的尸体,尽管我现在感觉到了饥饿!我要抓紧时间逃离,是的,逃离!它的大批同类很快就会嗅到风中传来的血腥味,很快就会嗅到我身上带有它们兄弟的血腥气息!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远远地逃离这儿,逃离即将到来的狼群的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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