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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点头,随即道:“若我猜得不错,姑娘的弟弟应该是那个叫聂政的刺客吧?”

公子羽对吴起没有任何隐瞒,来魏国,所布局之事,吴起都是知晓的。

在闲谈间,吴起了解到,公子羽身边有一名刺客,乃是剑气如白虹者。

姊荌说起姐弟,吴起便是想到了他。

姊荌把头偏到一边,没有答复。

吴起低头摆弄着手上的杂草,悠悠道:“公子对你姐弟,的确是视若挚友。若非如此,公子也不会在魏国安邑停留这般时日。只可惜,如此重情的性子,对于一个公子而言,却是累赘!”

姊荌愤怒道:“你胡说!天下明君谁人不是礼贤下士?怎么到了你的口中,却变成了累赘?公子的中山虽亡,但誓死跟在公子身边的中山儿郎何其之多?若不是公子如此对人,又怎会有人追随他?公子重情重义,休得诋毁他!”

吴起冷笑,姊荌之言,只不过是妇人之见而已。

有人追随,这其实并不难,只要表面功夫做好了,收买人心做得妥当,便可。就如他吴起为士卒吸食脓血,除了待兵如子之外,更重要的便是收买人心。

成大事者,收买人心乃是必修课,有什么好值得称道的呢?

倒是公子羽,不但在此道上用情过多,还差点因为这般情谊,让自己身陷囚笼。

在成大事之人看来,这才是最不应该的吧!

“姑娘可听说过一个故事?”吴起也不反驳什么,出人意料的问了一句。

姊荌摇头,但却没有听下去的意思。

吴起也不管她愿不愿意听,继续道:“山间有一樵夫,夜间伐薪而归。他多年前得一貂裘,很是爱惜。扛薪而归,便将貂裘反面,用皮包薪。人见不解,问他为何?他言:裘之毛乃世间少有,吾甚惜。故将毛藏于里,用皮包薪,以免损伤!”

姊荌微微皱起眉头,似乎要听懂了吴起再映射着什么。

“旁人闻言,纷纷大笑:皮之不存,毛之焉附?”

皮之不存,毛之焉附。聂政为毛,公子羽为皮,公子羽爱惜羽毛,却不惜将皮损伤,这般情谊不是累赘是什么?

姊荌狠狠得瞪了吴起一眼,愈发是讨厌起这个家伙来。

“这般道理,你与我说何意?我既不是伐薪人,也不是皮。你要觉得自己有才学,为何不在公子面前表现?”姊荌反而质问道。

吴起摊手:“你不是人,也不是皮,但你却是公子最爱的羽毛啊!汝弟聂政迟迟未归,恐怕已是惨遭不测,以公子的性子,必定要再耗费诸多人力去寻聂政。公子为复国布局良久,如今眼见就要到复国之时,本就不敢是分心分人之时。你明白我的意思吧?我是在帮你!”

姊荌闻言,直接愣在当场,良久之后才回过味来。

眼神复杂的看着吴起,而后咬牙道:“聂政以死!”

吴起微微点头,这才不再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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