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思成的母亲说这座城的饭菜太贵了吃不惯,嫌弃这宾馆里连个做饭的都没有,抱怨外面那个大超市买的东西都太贵说这个城市的天太容易变了
乔梦来来回回跑路给他们打小跑,也没什么事就是没能闲着,总算是都安排好了她爬在宾馆房间的沙发里小憩。
差不多快睡着的时候,电话响起了她懒散的拿起手机抵到耳边,“喂!”
“晚上回来,陪我……喝酒”
乔梦看了看号码,他她“嗯!”了一声
夜黑透了整个天,雨幕无影,只有雨水挥洒的声音渐小渐大。
硕大的客厅里,头顶水晶吊灯发着孤白的光,时雨琛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看着张开的大门出神。
人们都一度认为,在静夜里,人心底的情感最容易触发。
这些年他一个人也习惯了可当寂寞和回忆像浑水扑来,泛滥成灾,再冷漠的心也挡不住。可偏偏那份“礼物”又成功击碎了一切防守
他拿着红酒,扬起整个瓶子将酒灌下喉咙
他们说他是孤婴,被人一生下来就抛弃的孩子,无父无母,无名无姓。
他们说他没资格称为时家人
从小就受够了冷眼,各种嫌弃与讥讽,他那时候小,不太懂这些大人们的心思,只知道他们都不喜欢他,除了爷爷
后来爷爷在他八岁的时候把他送到国外但他们还是煞费苦心的用各种方式表达对他的不喜
儿女情长对他来说是遥远的,他没有多余的心思去谈情说爱
他从国外回来的时候,十七岁的他,明明那么青涩的年纪,却没有一点稚嫩的气息,反而带着一种已经历经尘世的成熟与稳重,他冷漠的态度和淡漠的神情让他们大大收敛甚至他们对这个还没有成年的小子带着畏惧之感
他记得他二十一岁的那一年,那个不可一世的时家大小姐,她突然有一天跑到他的房间,跟他说,我喜欢你
没有任何色彩也没有任何铺垫,可他却对眼前这个傲气十足的女孩动了情
他亲吻了她,抱了她对她说,我也喜欢你
情爱是这世间最美的东西也是最虚幻的东西,触之可及,又触之不可及
这些年,也不知道她现在过的好不好。
他拆过很多包裹,尽管他知道可能会看到让他难受的东西,但这些年他一件不落的拆了那么多,他希望是惊喜,是她给寄给他的,可往往都是惊吓
他想过如果那天那个神经病没有挡他的车,或许现在她还是他的
至今他还会想起那天那个神经病一系列的神经质行为,他不清楚他对“他”是什么样的情感,他狠“他”,但又很微妙,就像大概三年前他接到那个电话,“他”说救“他”时,他会那么担心“他”,那个晚上那么不安,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他又灌下一口酒,眼神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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