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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世。

连着几日下来,白发叔叔出门打听所寻的人的下落,还顺道买了月芽米回来。不断的挑战自己烹饪技艺的下限,并且不断的无视来自杏笙,善意的劝他放弃的言语。

杏笙终于发现,白发叔叔不仅脾气不好,还非常不听劝,有着一头撞塌终南山接着往前撞的干劲。

她连着吃了十多日的白粥,十多日没有重复味道的白粥,这让杏笙不禁感到,白发叔叔在很奇怪的天赋上倒是越走越远了。

魔君十分不明白,究竟是大米哪里出了问题。

他放下那偏酸的粥,认真对杏笙道:

“我知道问题出在哪了。”

杏笙戳着粥毫无食欲,被白发叔叔这几顿白粥折腾得,面黄肌瘦,她有些无力的问道:

“哪?”

“这粥有点素。我也煮过鱼肉鸡肉,她也说过好吃。”

“”

杏笙脑袋耷拉在桌上,她只求君子远庖厨这句话,白发叔叔能够做到。

但这份期望止不住白发叔叔辛勤上街买菜的热度。

杏笙想着,完了,她可能要因为营养不良早早的去地府报道了。

却不想白发叔叔却一脸强忍欣喜的回来了。

他脸上交织着,一种愿此生永不相见,又不经意在街头偶遇,见到仇家过得相当不好的喜悦,平日他神情都十分淡漠,可今日,他嘴角总是带笑,还是不经意间的微微一笑。

杏笙只记得他的鱼煮的比粥还难吃。

“我找到他了”

魔君与她说,眼睛却往围墙外望着。杏笙觉得若不是要来与自己告别,白发叔叔早就已经去找他所找的人了。

“是谁?”

杏笙装作不在意的随口一问。

“苏沐泠。”

杏笙顿了顿,没听说过,但,是个女子的名字。

他在路过集市的告示榜的时候见到的。

一张张新旧交叠的告示上,他一眼就看到沐泠二字。仿佛寻觅了千百遍,在他的脑海里回响了无数次,每一次都宛若心尖取血,这没有那死丫头的五十多年比他这漫漫魔生难挨多了。

他巴不得立马就进到宫城内,把她掳走。

从魔族回到人间但的这条路上,他懂了知恩图报这个说法。

杏笙给他一个住所,他也得同杏笙道别才够义气。

最后一晚魔君住在杏笙买下的府邸,和杏笙在门前道别后,第二天就使尽浑身解数,在宫墙外绕了一圈又一圈,始终靠近不了。

这地上咒术结界,他倒是不陌生,但魔君不着急,赐名的大典在五天后,时间充裕。

第二天清晨,杏笙看白发叔叔院子里的枇杷树彻底枯了。

杏笙又躺了两三天,不想动弹,总觉得自己家里冷清。

直到第四天被明哥儿发现的时候,已经饿得神魂颠倒,识不得来人。

硬是被明哥儿塞了几个馒头,又回神来了。

“哎哟我的姑奶奶,好死不如赖活着这个道理你还不清楚吗?”

明哥儿给杏笙顺顺气,接了两杯水来。

“明儿公主赐名大典,李公公知道你还在皇城,问你当真不回来吗。”

“不回呀!?老娘好不容易出来的,再回去可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杏笙大气不出,低声细语却字字清楚的拒绝了。现在只有明哥儿和惠辛姐是她在这皇城唯一的牵挂。白发叔叔他已经找到了自己想要找的,与杏笙毫无瓜葛这件事,杏笙花了两天才想明白。

“我就知道。”明哥儿也不再问,把水递给杏笙。

“诶,你知道吗,听说你小时候救的那北狄小王子要把他们的地献给咱们。”

“皇上可得乐得上天了吧。”

杏笙讽刺道,整理衣领,正准备披上大衣去厨房看看有没有什么吃的。接过明哥儿递过来的水,一饮而尽。

白发叔叔走了就走了,她招几个家仆就是了,没必要白搭自己一条命。

又听明哥儿说来:

“所以呀,咱们圣上有意将公主许给那北狄王子。说到公主,最近她那赐名大典外的结界说是捉到只妖怪。”

杏笙有了兴趣,兴冲冲地问道:

“什么妖怪?什么样?我还没见过妖怪!”

“人模人样的,得倒是好看!就是一头的白发,听说脾气很差,蛮有意思的,妖怪还有脾气”

杏笙静默了一会,觉得这形容有些,熟悉难道是不会不会。杏笙撇去心中所想,抬眸问明哥儿:

“公主的赐名叫什么,你知道吗?”

“巧了!正好李公公知道,我听他说是叫叫啥哦!”

明哥儿一拍手一跺脚。

“沐泠!”

杏笙忽而想起,她所在的晋国,国姓苏。

杏笙瞠目结舌,目瞪口呆,呆若木鸡。

不回不回,这皇宫她是打死都不想再迈进去的。皇太后那磨人的小妖精,她真是看都不想再看见。

白发叔叔居然是只妖怪!她在这个世上认的第一个亲人居然是只妖怪,她突然觉得自己有点了不起了。

天牢内,魔君一言不发的瞪着眼前嬉皮笑脸的男子,男子穿着泛旧褪色的红衣站在他面前,温柔尔雅地柔声道:

“好久不见。”

他那万年不睁的眯眯眼突然睁开了,对上魔君那双嗜血朱红的眼。魔君所看见的那双眼是深邃的黑,丝毫没有杂质,纯粹的黑。

如墨一般浓郁。

他们两五十年前第一次见面,魔君意外的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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