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才知道,在女人对男人的那么多种爱情里,有一种叫做崇拜,而那是我从小惯用的姿态。尤其到了荷尔蒙爆发的青春期,喜欢的男孩足够拉风,那种感觉仿佛自己的影子也一样襄了金灿灿的边。
因为他的优秀而感到幸福,是爱情的一大秘诀,我懂的太早了。
教室在一楼,外面是一条长长的长廊,盘满了密密麻麻的爬山虎,葱郁的空隙里能看到不远处的图书馆,我常常能看到图书馆前那些个高高的台阶上坐着长发飘飘的美女学姐,膝上搁着一本书,美的像副画。
九月的微风一吹,飘动的长发,指尖的书页,溜走的时光。
午睡时间,我睡不着,管后座的小男生借漫画看。这个叫卢群的男同学大概是我在这个新的班级里看到的最顺眼的一位了,倒不是说长相,是他的路子很对我的脾性。上学第一天就敢带漫画书,要知道这在学校是明令禁止的,那个时候我们唯一被允许读的课外书是读者。
陆群看了看班级的前后门,确定那里没有一张年纪主任的黑脸,才往我跟前凑了凑“借你看可以,要是被教导主任抓了,你不许说是我借你的。”
我也压低声音“我没有出卖队友那种高尚的情操。”
我跟卢群之间似乎熟悉的非常快,开学不过三两天,已经能一起出入超市了。他似乎对学校很熟悉,连哪个牌子的雪糕最好吃他都知道。
我很少有玩的好的男同学,卢群绝对是我少年时期的一股清流,就是有那么一种人,和他在一起你会觉得很舒服,很放松,哪怕你们亲近的很快,都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磁场相吸,相见恨晚吧!
题外话
我记得我们高中时那个总是年纪第一的美少年,后来去麻省理工读研了,再后来又发展成什么样就不知道了。总之会很牛掰吧。羡慕这些小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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