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晔面色一冷,原来的嬉笑无影无踪,冷冷道:“你是谁?怎么认出的我?你有什么目的?”惯在上位者的威势如排山倒海般压来。
锦瑟早在记起黑衣人身份时已经有了思量——以她现在的身份,想去查安国公夫人无异于痴人说梦。这时候皇帝从天而降,遮掩着身份出宫,偏又被侍卫追赶,躲进她的房里。
是危机,也是机会!
不如放手一博,如果能够得了皇帝的帮助,事情会容易许多。
当然,皇帝不是任人摆布的傻瓜,她锦瑟也没有美到令他一见就神魂颠倒的地步。
可是,皇帝显然在自己谋划着什么秘密,否则没有必要躲躲藏藏。
只要她能够对皇帝有用,她就有机会。
她相信自己是个有用之人。
锦瑟退后两步,平静注视着年轻的皇帝:“奴婢薛锦瑟,司衣局绣房掌事。两月前在皇后宫中,选秀大典那日午后,曾见过皇上一面。”
方晔皱眉,旋即道:“朕记起来了,你是给贵妃制了礼服的那个宫女。”
“正是。”
“朕蒙了面。”
“皇上眉梢有一点芝麻大小的痣。如果说凭这尚且无法确认,那么奴婢知道人双眼间的距离是不同的,而皇上恰是二十七分。”
“……按规矩宫女回事时不可抬头,你怎会记得这许多?”
“奴婢自小练习骑射,眼神极好。当日皇上进殿时就看清了您的容貌。”
“可已经过去了四五十日。”
“奴婢过目不忘。”
“……”
皇帝踱步到桌旁坐下,锦瑟立在里间门内,随手拿一条帕子束了长发。
她不急。
只有什么也不想要的人,才会难以打动。
皇帝以万金之躯,冒险偷偷出入皇宫,说明他不但谋求着什么,而且身边无人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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