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三苗人,施羽就一阵头疼,这些人基本属于蛮族,都是些未开化的野蛮人,他们不仅尚武,而且还特别爱复仇,特别爱报恩。
为了报恩,他们可以死心塌地的做奴仆;为了报仇,他们会追杀仇家到天涯海角。
这是一群至情至性的人,有时单纯的让人喜爱,有时率直的让人战栗!
“咦?这个家伙没有死啊,哈!竟然还醒着!”领头一个青年见到施羽,惊呼起来。
这家伙头发全剃光了,只在头顶留着一小撮,样子还挺前卫。
“特木勤!不用你管,至少我把他救活了,我黎诗韵的医术高明!”少女恼火地一扬下巴,争锋相对地说道。
那个叫特木勤的青年瞅着施羽,嘲笑道:“就这种货色?我看救活了也是残废,养他还不如养条狗!”
“你!你!他会好的!”黎诗韵气得小脸煞白,可是说话时,自己也不自信,这个流浪者伤得好重,全身三十多处伤口,肋骨断了几根,她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重的伤,不死已经是奇迹,彻底康复简直是笑话。
虽然心中已经把施羽认定为奴隶,可是黎诗韵天性善良,想到这样一个人就活生生的废了,不由得眼圈一红。
哈哈!哈哈!
看到黎诗韵委屈的样子,一群青年全都开心地大笑。
“别……难过!要不,把我家的奴隶,送……送……给你吧!”旁边一个憨厚的青年一直没说话,这时终于结结巴巴地说道。
这人浓眉厚唇,一脸憨厚,像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一看就是个憨直的人。
“祁山!我不稀罕!你那个奴隶是个老瘸子,当我不知道!”黎诗韵没好气地拒绝。
哈哈!哈哈!
青年们又是一阵大笑。
“黎诗韵!看看我带来的奴隶吧!保证你喜欢!二狗,过来!”另一个威猛的青年说道。
这个人的身材异常高大,皮肤黑黝黝的,倒像个非洲人,闪亮的白眼球和白牙齿分外分明。
“黑驹!你又来凑什么热闹!”黎诗韵跺着脚嗔道。
她的话音未落,一个人走上了近前。
这人没有穿着兽皮,反而是青布麻衣,衣衫有些破烂,也就比乞丐强一些。
越国人!
看那人的装束打扮,施羽心中立时有了定论。
“主人!您说把我送给黎诗韵大小姐,我一定会好好跟随她,为她做牛做马!不让您丢脸!”这个叫二狗的越国人满脸堆笑,一副奴才相。
汉奸!走狗!奴才!
看着这人的嘴脸,施羽心中一群曹泥马呼啸而过。
叫黑驹的强壮青年很是骄傲,自己的奴隶太长脸了,他笑着道:“跳一个!”
二狗立刻高高跳起。
“蹲下!”
二狗立时蹲在地上。
“爬一个!”
二狗像王八一样爬了起来。
“怎么样?生龙活虎,还很听话!那个没用的废物,还是处理掉吧!”黑驹脸上洋溢着自信的微笑。
所谓处理掉,就是直接杀掉,或者扔到荒郊野外,让其自生自灭。
“我不稀罕!我不稀罕!”黎诗韵连连跺脚,她天性善良,自己救活的人怎么能再让他去死!
“大小姐!这个人已经残废成这样,我看活下来也是浪费粮食,可是杀了他也脏了您的手,不如让我来处理了他吧!”二狗满脸堆笑着说道,瞥着施羽的眼神,闪过一丝寒芒。
刚才,施羽只是很鄙视这个越国人,怎么可以如此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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