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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便是关于书店的特色,很多经营书店的人都是随便进一大堆货,各种类型的都有,任由顾客自行挑选。然后在显眼的的地方摆上几本畅销书籍充充门面,这种套路化的摆设其实意义不大。

真正能够体现出一家书店是否拥有自己的独特之处,不在于这种模式化的套路,而是要确切实际的培育自己的特色。

比如物美价廉的货物、个性鲜明的服务、华丽高档的装潢,或者是舒适的阅读环境和购书环境。

这其中最主要的便是书店的环境,不要以为把书放上书架就可以万无一失了。实际上,买书看的人,不光是要买书,更重要的是一种氛围,一种交流。比如书店能给顾客提供独到的推荐,比如买书者能在书店和老板交流交流一些心得。

除此之外还可以增添许多附加值,比如提供茶饮或者桌椅为读者服务,当然这取决于书店的占地面积是否足够。

书店只有出众,才能吸引顾客。凌晨知道,他要走的路还长着呢。

“啊,好麻烦。”凌晨从椅子上直接侧倒了下去,躺在柔软的床上。

就算真的开了一家书店,他也没什么兴趣去打理。想开这个书屋,也只是为了完成上辈子两人的梦想,对他而言,当这间书屋正式开始营业,便代表着他目前为止唯一的目标达成了。

那接下来他可以干什么?应该干什么?不知道。

凌晨其实是一个没什么远大理想的人,前世若不是为了能自由自在的生活,他也不会选择叛逃组织。

毕竟在组织里除了管理比较严格,限制比较大之外其实还蛮不错的。只是凌晨的性子注定了他不可能永远被限制一个地方,他渴望自由,不需要束缚,于是他就接着一次外出执行任务的机会潇洒地叛逃了。

而在叛逃组织后,他虽然过上了之前憧憬的自由生活,却也迷失了前进的方向。虽然他会的技能很多,但他真的不知道用在什么地方好。

他的厨艺不错,但比起切菜剁肉,他更擅长将敌人一刀一刀地折磨致死。

他会的语言很多,但比起做一个翻译或者导游,他更擅长以此伪装成当地人执行潜入计划。

他的枪法高强,但比起参加射击比赛或者在森林草原狩猎,他更擅长端着巴雷特在千米之外精准爆头。

他一身武艺精湛,能与其媲美者少之又少,但比起当富贵人家的保镖,他最擅长的还是突破重重防守将目标轻松击杀。

他还会演奏各种乐器,深谙声乐的他拉的了小提琴,弹的了钢琴,炫的了吉他,就连笛子他也能吹得像模像样,但比起去参加音乐典礼,他更擅长从吉他箱里取出枪械疯狂扫射。

凌晨可以融入正常人的世界,和他们一样普普通通的过日子。但他并没有加入普通群众的队伍,而是继续游离于人群之外,如同一个看客。

在凌晨获得自由却失去方向的那几年,他虽然成功干翻了所有组织派来处决他的成员,并且覆灭了组织。却也再一次踏入那个黑暗的世界,只是不如之前陷的那么深罢了。

曾经为组织工作,后来谁给钱就给谁工作,只是从专属于一个人的狗变成了有钱就能雇佣的野犬罢了。

“说到底,我追求的到底是什么呢?”凌晨抽出枕头底下的画像喃喃自语道,“喀秋莎,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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