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呦,一只流浪狗,正好带回去养,乖乖来我这,罗杰德你把老头拦住,我来抓狗。”
“哈根,这狗不会有病吧,脏兮兮的。”
“没事,身上好像没什么伤口,我带回去洗洗就好了。”
经历多次生死考验的甲贝虽然还是菜鸟,但至少能镇定面对,利用身体小的优势敏捷的跳来跳去,让痞子哈根抓不到。
哈根脚下一滑,摔倒在一堆瓶瓶罐罐上,瓶瓶罐罐碎了,流出带有侮辱性质的黄色不明液体。
臭熏熏的液体,不知道放了多少天,可能还不是人的,哈根的衣服身上全是这种液体,“死狗你完蛋,我算是看透你了,罗杰德别管老头,跟我抓住这条死狗!”
迪福过来阻挡,被罗杰德一把推倒。
甲贝瞬间认清形式,迪福救不了自己,在城里也不能变身,得想办法把两个讨厌的狗皮膏药甩开,看准机会在两人之间的空隙中蹿过。
哈根和罗杰德丢开管迪福朝着泰迪追去,迪福焦急的连连呼唤,他既担心甲贝,又担心两个愣头青年,要知道他们追的可是一条影狗。担心也没有用,迪福阻止不了,只能暗自祈祷甲贝不要露出黑狗形态。
泰迪的速度没有两个狗皮膏药快,胜在小巧,在外城错乱的环境中更能体现优势,横冲直撞打翻东西在所难免,有小巷就钻。两个狗皮膏药也是一路跌跌撞撞,路人纷纷喝骂,他们毫不理会,一心一意要抓泰迪。
甲贝看到地上滚过来一个西红柿,连忙扑过去把它咬在嘴里,好几天没吃水果了,扭身钻进一条小巷,往犄角疙瘩里钻,惊起一群老鼠。
两个狗皮膏药追到巷口听到悉悉索索的声音以为是泰迪,循着声音追去,等到出了巷子才发现是老鼠,顿时气急败坏一顿喝骂。
“怎么办?”
“我们回去找老头,这狗是老头带回来的一定会去寻找他,反正我们也要监视老头,这叫两不误。”痞子哈根气愤的说道。
甲贝躲在一堆杂物中咬着西红柿,听到两痞子的打算,“他们为什么要监视迪福?”
不过这样也好,甲贝正愁找不到迪福,有两人带路再好不过了,不过得让他们先走远。甲贝记住了两痞子的气味,不要离得太远就不会跟丢。
“我得找一些书来看看。”甲贝没有忘记进城的目的,就是了解世界情况,但是一路走来看到的都是贫房,里面不像有书的样子,“看人的穿着,建造风格跟中世纪的欧洲差不多,想来要找书的话要么去学校,要么去贵族家里。”
甲贝看到一处贫房的门虚合着,钻了进去,里面果然非常简单一览无余,门都显得多余,找不到任何有书的痕迹,“两痞子应该走远了,我得跟上去,我先在迪福家里落脚,再想办法找书。”
城里养宠物的人很少,只有贵族会养精致好看的宠物,一般商人会养高大的护院犬,平民没养宠物的习惯。像泰迪这种瘦弱的小身板,肮脏的身体并没有人看得上,走在街上少了很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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