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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夕以为自己一定会失眠,没想到一夜睡到大天亮,看着外面天光大亮,元夕坐起,惊呼,“小红,我睡过头了,完了,我睡过头了!”

柴胡走进来,局促不安道:“女郎,郎君早走了。”

“怎么没人喊我?”元夕怒道。

“是郎君不让叫的,说女郎定然会睡不好,所以昨晚的蜜茶里下了点安神的药。”

元夕闻言,觉得浑身力气被抽走了一般,心里空落落的;又往床上一倒,头却撞到一个硬硬的东西。元夕伸手摸去,是一布帕。

“那是郎君给女郎留下的。”

元夕又急忙坐起,打开手帕,里面是一把极小巧的刀,无花纹等装饰,其身窄而薄;帕上有三字“生辰礼”。元夕笑了,送给女子定情之物,通常都是发簪,玉佩什么的。这把刀,啧啧,真是有创意!我的阿凝就是和别人不同,送个礼物都这么别致!

柴胡上前给元夕披上衣服,说道:“女郎还是把衣裳穿好,郎君可是千叮万嘱要奴婢们把女郎照料好的。”

小红端了洗漱的水进来,说道:“女郎,奴婢听说了件大事,昨夜看舞龙的人太多,这东头的李家小郎被踩死了。”

柴胡厉色道:“一大早的,就和女郎说这晦气事儿,看我不告诉吴妪,罚你的月银。”

小红吓得赶紧跪地求饶。

听说死了人,元夕确实心中一颤,仍道:“别吓着她,小红没见过世面,柴胡好好教吧。”柴胡应下。

用了朝食,吴妪进来道:“女郎,那厨娘说愿签卖身契。老奴去看了那两个小子,不过七、八岁的模样,倒也还算机灵,可以做点杂活,放在院中还能走动两年。”

元夕闻言,心中一颤,这个年纪才上小学二年级呢!说道:“好,吴妪做事,我哪有不放心的。不过,我想那孩子,每天过来跟我认几个字,以后也好放到柜上做个小伙计,帮着抓药。”

吴妪道:“女郎真是良善之人!只是他家那男人,不能行走,老奴不知如何安排?”

元夕想了想,道:“听说会编竹篮,我想不如编些精致的小竹篮,用来装米糕,先让荷叶看看,那些客人们是否会喜欢?”

吴妪赞道:“这倒真是个主意!”退下办事去了。

玄凝之走后,元夕百无聊赖,日日长吁短叹,尚不自知。来弟想起玄凝之的吩咐,带女郎出去走走,不能总闷在屋里;就说道:“那新来的小子,大的稳重,小的那个活泼有趣,女郎何不去瞧瞧?”

元夕一向喜欢小孩,听了便要去看。

来弟给元夕披上大氅,出门行至二进院中,遇上汪忆。汪忆上前行礼,“郎君年前定制一物,一直没做好,方才到手。”说罢,自怀中取出一革制刀鞘。

元夕一看,心下了然,便收了起来。眼光一扫,见汪忆脚上一双黑色纹锦靴,很是精致,隐约眼熟。汪忆缩了缩脚,元夕疑惑地看了看他越来越红的脸。

“哎呀!是荷叶阿姊做的!”来弟指着脚上的鞋说道。

元夕恍然大悟!

“好呀!枉我绞尽脑汁,撮合你们,原来私下你们早就暗度陈仓了啊!”元夕佯怒,心下暗喜。

汪忆面红耳赤,结结巴巴道:“没有,不是,荷叶见我孤身一人,就做了鞋,别坏了荷叶的名声。”

“孤身一人的多了去了,怎么只给你做了?来弟,荷叶还给别的男子做了吗?”

“奴婢只见过这一双,荷叶阿姊躲在房里做的。”来弟捂嘴偷笑。

“嗯,这块布是我拿出来给阿凝做袍子的,我记得是荷叶看中,要了一小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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